前不久,记者在青藏铁路某站采访时听说这样一件事:该站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铁路器材被盗,更甚者竟将铁轨上的铆钉镙丝卸掉,让铁路施工方很是头痛。
该站某项目部负责人表示,这种盗窃铁路建设物资和拆盗铁路器材的行为,不仅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铁路建成后运营安全造成了隐患。
这位负责人说,从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些行为结果虽未引起大障碍,但行为本身已构成违法犯罪。
其实在去年1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此专门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青藏铁路物资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并规定:对盗窃铁路建设物资和拆盗铁路器材、破坏通讯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铁路设备器材和建设物资,对非法收购上述设备、器材和建设物资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有盗窃铁路设备、器材和建设物和非法收购、运输铁路设备器材和建设物资行为的,以及为上述行为人窝赃、销赃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自首或继续从事违犯活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可是近期,青铁沿线拆盗铁路器材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再次发布通告,同时要求,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向沿线的农牧民群众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参与铁路建设施工的人员宣传《铁路法》,广泛开展爱路护路教育,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青藏铁路建设的顺进进行和铁路安全。(来源: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