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14日电(叶锋 仇逸)在上海这个全国人口最多的城市,虽然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正趋向优化,但是“少女妈妈”和“高龄产妇”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
14日,记者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全市户籍育龄女性20周岁以下生育的人数在1994年为48人,占生育总数的0.1%,2004年已达140人,占0.2%;另一方面,30岁以上的产妇比例在过去的11年里上升了2.3个百分点,即从16.2%增加到了18.5%。
不过从总体上看,上海市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正趋于优化。据统计,1994年,全市户籍人口育龄妇女在24-29岁年龄段生育孩子的比例为49.8%,2004年已上升到56.5%。与此同时,育龄妇女在20-23岁年龄段的生育比例,则由11年前的33.8%下降为2004年的24.8%。
专家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竞争和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以及观念逐步转变,女性晚婚率提高,平均初育年龄后移。统计显示,上海市户籍人口晚婚率,2004年达到74.51%,比1994年提高了11.21%个百分点,户籍人口育龄妇女平均初育年龄,1994年为25.5岁,2004年已提高至26.96岁。
专家指出,24-29岁是公认的女性比较适宜的生育年龄段,在这一年龄段生育孩子可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概率,对于从“源头”上提高人口总素质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