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后,各界都在解读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笔者感受颇深的是,共同富裕成为目前社会上人们的热门话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看来“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是一个代表民意、深得民心的好文件。
笔者注意到,共同富裕更加受到欠发达地区党政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关注,给他们带来很大鼓舞。但是,也有一些基层的干部和群众,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存在简单化倾向,甚至出现一些偏差,如果不及时引起注意,正确加以引导,就可能使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发展和蔓延,不利于“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笔者根据近日与地方干部和群众交流得到的信息和掌握的情况,觉得对共同富裕在认识上的以下几点偏差值得关注。
一是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同等富裕。这种认识恐怕还是平均主义思想在作怪,把实现共同富裕简单地理解为“均贫富”,认为国家应抽肥补瘦,让老百姓的富裕程度相对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这种认识是十分有害的,甚至是有些可怕的。大家知道,我们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摆脱平均主义的束缚,建立起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如果简单地把富裕地区的财富向贫困地区转移,采取对贫困地区直接补贴的办法,不但会挫伤富裕地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贫困地区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共同富裕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同等富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贫富差距永远都会存在,需要解决的是让这种差距越来越小,而不是越来越大,共同奔向富裕目标。
二是认为共同富裕是指经济发展。这种认识应当说对富裕的理解是不完整的,是缺乏科学发展观的表现。当然,标志富裕程度的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因为经济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但是,真正的富裕不只是经济上摆脱了贫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要达到一定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两者不可偏废,否则经济发展也难以持久。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地区很有钱,但是它不重视教育,不崇尚科学,不建设文化,不发展卫生,那么这个地区能称得上真正富裕了吗?这个地区的群众能承认过上真正富裕的生活了吗?
三是认为共同富裕能较快实现。有些人认为,实现共同富裕在“十一五”期间就可以完成,这种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应当承认,现在的贫富差距已经很大,缩小贫富差距主要依靠今后经济发展的增量来调整,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欠发达地区应当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划、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不能只依赖国家的政策扶持,只有内部建立起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
共同富裕,既关系到发达地区,也关系到落后地区。笔者认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中,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发达地区的优势是有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机制,而落后地区往往具有资源、劳力和消费市场潜力的优势,两者的融合属于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哪些地区融合的好,哪些地区就会首先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