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和孩子父亲吵架后对男童泄愤,警方暂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这么帅气、懂事的一个孩子,她怎么下得了手啊,太没人性了!”昨日中午,十岁男童王星(化名)躺在龙华人民医院外二科抢救室病床上,他的姑姑坐在病床边抹泪,“他‘后妈’差点就夺去了这孩子的命啊!”
伤情 颈部伤口长达十多厘米
据受伤男童的主治医生肖医生介绍,小孩是12日凌晨从沙湾医院转过来的,身上总共被砍了八刀,左手小指、无名指肌腱被砍断,嘴巴上也被砍了两刀,一颗牙齿被砍碎,“颈部被砍一刀伤口长达十多厘米,如果再砍深一些,这小孩就没救了”,“下手太狠了,孩子伤得比较重,手术持续了差不多三个小时”。
现场 刀砍“继子”然后自戕
王星的爸爸王祥宏说,11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她与孩子的“后妈”陈琼碧吵架后,工友打来电话让他去领支票,“但陈说,如果我敢去,就回来收两个人的尸体吧”,他只好下楼去找住在小区另一栋楼的陈琼碧的大嫂,“我准备让她嫂子过来劝她,但不久我就听说孩子被‘后妈’砍了,我上楼看到倒在地上的孩子,心都碎了”。
王祥宏说,他抱着孩子准备送医院时,“孩子说‘爸爸,我还剩一口气,妈妈也伤了,你把她也带上吧’”。他拦了车,将孩子、陈琼碧抱上车后,一起送往医院抢救。
但由于王星伤得太重,当日凌晨被紧急转送布吉人民医院抢救,“孩子伤得很重,直到前天才脱离危险”。案发后,王祥宏询问王星得知,当天他下楼后,陈拿起菜刀砍伤王星后再自戕。
事发地沙湾雅兰新村新洲西三巷16栋的房东江先生说,当晚8时左右,满身是血的陈琼碧跑下楼来,“她大喊说救救她的孩子,救救她的孩子”。他赶紧找回了孩子的爸爸。
进展 行凶者前天已出院
据悉,前日,当事人陈琼碧已出院,但警方暂时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王祥宏介绍,陈的家人不但拒绝承担孩子的医药费,反而要他支付了陈的医药费。陈已无大碍,前天已出院回家。陈的房东也证实其确已出院。但昨日,记者没有找到陈琼碧。
王祥宏说,事发后第二天,陈的家人要求他签订不追究陈琼碧刑事责任的调解协议书。前天,他在沙湾派出所一名朱姓警官的见证下,写了一份“申请”,表示愿意承担所有医药费,并不追究陈琼碧的刑事责任。
■警方说法
如是轻伤可以调解
昨日下午,在沙湾派出所,办案的朱警官否认曾为双方做过治安调解,称王祥宏只是写了一份申请书。对于为何没有对陈采取强制措施,朱警官解释说,陈因自残受伤,需住院治疗,不方便立即带入拘留所,“但我知道她已经回家了”。
朱警官还出示了一份验伤单。这份由龙岗公安分局出示的法医验伤回执单上写着:伤者王星已验伤,初步结论为轻伤。伤者涉及部位有“容貌毁损”、“功能障碍”和“其他”三项供选择,这份单子上选择的是“其他”项。朱警官说,如果是轻伤,是可以调解的。
记者发现,验伤单上明确说明是“初步结论”。朱警官表示,最后的定论要以《法医学鉴定书》为准,《法医学鉴定书》需要伤者本人复查,还要有住院证明,才能最终下结论。
朱警官还出示了王祥宏亲笔写下的申请书:“我承担所有医药费……不追究陈琼碧的刑事责任,我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在王祥宏家中,一份发给陈琼碧的《龙岗公安分局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委托登记表》上,记者在简要案情一栏内看到:10月11日晚,陈琼碧因琐事与其男友王祥宏争吵相互殴打,王用拳头打陈的头、手等部位,后王祥宏离家,陈琼碧为报复王,即用菜刀将王的儿子王星砍伤,然后,陈割腕自杀。
■导火索
男童父亲又有新欢
据王祥宏称,七年前他和妻子离婚后,就和四川女子、自称已离婚的陈琼碧走在了一起,从湖北老家来到深圳。他和陈同居,王星和他们住一起,“孩子叫他妈,在情感上很依赖她”。
王祥宏说,他曾经希望和陈结婚,但对方一直说结不了,“我问原因她不说,直到去年她老乡才告诉我,她有老公,刚从监牢里出来,我才知道,她和她家里人一直瞒着我她的婚姻状况”。知道陈的情况后,他曾向对方提出分手,并愿意给对方一些经济补偿,“但她不答应,她家里人、亲戚也都住在深圳,并且经济条件很好,我没法挣脱他们”。
王祥宏证实,出事前他们确实吵过架。他想离开陈,但对方又不愿意,“她丈夫出狱后,还经常打电话威胁我”。无法和陈分开,他又找了一个女孩,“这次她和我吵架,就是听人说,和我一起的那个女的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