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钟亚雅庞良程)瘾君子没钱吸毒,入户抢劫连杀三人。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这宗轰动一时的“7·31”天河冼村抢劫杀人案的最新进展,两名犯罪嫌疑人———湖北男子罗先华和王刚,经检察机关审查终结,于10月12日移送起诉广州中院起诉。据悉,这是广州警方“剑兰行动”中破获的重大案件,广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在接到警方移交来的案件后,两天内就迅速办结移送法院。
瘾君子出租屋内杀了毒贩
7月31日下午7时许,广州市天河区冼村一出租屋屋主到其出租屋收租时,发现屋内血流满地,租客李某和另外两名女子分别倒卧在地,屋主马上报警。警方迅速赶往现场,法医检验3人已死亡,民警在现场查获带血的刀具。
案发后,广州警方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8月10日,专案组民警在湖北省石首市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罗先华和王刚。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认,罗先华沾染毒瘾,曾多次在死者李某处购买毒品,后因没钱买毒,便与王刚一起预谋抢劫。7月30日晚7时许,两人持刀进入李某的出租屋,借买毒品,乘李某不备,持刀乱捅,将其杀死,并将李某的女友赖某连同到访的兰某一同杀害。抢走被害人现金3000多元,移动电话3台,戒指3枚后潜逃。
检院两天结案移交法院
作为公安机关在“剑兰行动”中破获的重大案件,广州市检察院安排了主诉检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从侦查方向等角度给予了公安机关很好的建议,将证据存在的问题顺利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使得检察人员能够在接到案件后,两天之内便迅速办结此案。
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认为罗先华、王刚无视国家法律,进入他人住所使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致3名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特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