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刘丹、粱宗10月18日报道:美国福克斯魔术制作公司应邀来华进行动物魔术专场巡演时,因与中方承办方单位产生纠葛而罢演。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外演出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解除上海马戏城演出公司与福克斯魔术公司签订的演出合同,福克斯魔术公司向上海马戏城演出公司返还6万美元定金,并支付9万美元违约金。
2004年3月,福克斯公司应上海马戏城邀请,来中国作动物魔术专场巡回演出。双方签订了《演出合同》,按合同约定,上海马戏城向福克斯公司支付了9万美元定金,办理了演出审批手续,并为全团21名演职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04年5月29日晚,演出团在北京展览馆进行的一场训兽表演中,当训兽师牵引一只白老虎走台时,一名随团女孩突然登台为老虎拍照,致使老虎受惊而咬伤女孩左脚。
事发后,上海马戏城工作人员立即将女孩送至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福克斯公司单方将女孩转至其他医院,由美国医生进行治疗。为此,双方就伤者医疗费用承担问题产生分歧。
根据巡演计划,福克斯公司原定于6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石家庄市的河北省艺术中心演出。但演出当天,由于演出方与承办方在医疗费用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福克斯公司拒绝演出,并致函上海马戏城,要求马戏城必须承担受伤女孩的医疗费用,否则将停止自石家庄起的一系列演出。
面对罢演压力,上海马戏城致函福克斯公司,表示同意以中国医院的合理标准承担伤者治疗费用,要求福克斯公司保证全部巡演正常进行。鉴于此,福克斯公司才答应出演,但石家庄演出时间已晚于预定时间50分钟,到场近百名观众纷纷要求退票,导致剧场秩序一片混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此后,由于双方在女孩医疗费用承担问题上始终协商未果。为避免罢演事件再次发生,上海马戏城于6月11日致函福克斯公司,决定解除有关演出合同,并于6月21日向上海市二中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福克斯公司签订的《演出合同》,要求福克斯公司返还6万美元定金,支付9万美元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5万余元人民币。
2005年6月28日,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福克斯公司提出3点辩解理由:其一、受伤女孩是演出团的演职人员,马戏城未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违约在先;其二,解除合同首先是由上海马戏城单方面提出,福克斯公司虽然中止演出,但并未导致取消演出或终止合同;其三,上海马戏城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请求没有事实和合同依据。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根据《演出合同》约定,福克斯公司应该按照每场演出的时间,完成演出任务。至于受伤女孩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等问题,双方可根据合同通过协商解决。但是,福克斯公司却以上海马戏城必须接受承担全部医疗费作为恢复演出的前提条件,且在上海马戏城未接受该条件之前拒绝演出,其行为不但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也违背了表演者应有的职业道德。虽然福克斯公司在接到上海马戏城的复函后又恢复了演出,但是,福克斯公司这一拒演行为已构成违约。
此外,法院认为,由于上海马戏城填写的21名演职人员《签证通知表》中不包括受伤女孩,福克斯公司此前对此也未提出过异议,根据现有证据,法院对福克斯公司所持受伤女孩属合同约定演出团成员的观点难以支持。
鉴于福克斯公司在2004年6月6日已经发生拒演的违约行为,且在之后双方协商中再次表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故法院确认上海马戏城在2004年6月11日向福克斯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函件具有法律效力。
据此,法院考虑到福克斯公司确有违约行为,故上海马戏城请求福克斯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无不当。但由于违约金本身已具补偿性质,故法院对上海马戏城要求福克斯公司赔偿人民币55万余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