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18日讯据商旅报报道:17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海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在省人大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旅游局、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前一阶段打击“四黑”的汇报,并披露了海南旅游目前存在的五大痼疾。会议要求本次执法检查要从旅游法规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找准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律,提出规范海南旅游市场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王法仁,副省长陈成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据悉,10月18日至25日,省人大检查组将兵分两路奔赴海口、三亚、琼海、万宁等市县检查。
僧多粥少 旅行社发包挂靠滋生黑社
目前,海南旅游市场秩序现状怎样呢?省人大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组通过前期执法调研、专题调查及明查暗访后认为,旅行社以承包、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或出租旅行社经营权是零负团费运作、高额回扣和欺客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源头”。
分析认为,海南旅行社过多过小,真正上规模、有实力的不多。海南省旅游市场除节假日黄金周外,平时客源不多,“僧多粥少”,竞争激烈。为了降低成本,维持生存,部分旅行社特别是一些大的国有旅行社靠转让、出租经营权创收,以营业部、个人单独承担风险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靠层层发包收取承包费、挂靠费和“人头费”运转,滋生一批“黑社”和“夫妻店”,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低价竞争 “先骗后宰”现象存在
部分旅行社的承包挂靠单位以旅行社名义在外省广设办事处招揽业务,为争夺客源,往往竞争削价,开展恶性竞争,采取“先骗后宰”的经营手法。旅行社恶性竞争,直接导致下游旅游产品价格秩序混乱,旅游质量得不到保证,严重败坏海南旅游的形象。
弥补零负 导游司机擅增自费景点
目前,海南一些旅行社、导游公司、旅游车公司与导游、司机等从业人员劳动工资关系不规范,没有依照条例规定,解决导游、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和劳保福利等问题。导游、司机的收入来源主要靠景点、购物等消费回扣,客观上由旅游从业者变成了旅游经营者,为了弥补零负团费和自身收入,往往不顾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大量自费景点和购物,导致服务质量低劣。特别是当回扣数额少,出现亏损或挣不到钱时,就会出现态度恶劣,粗暴对待游客,甚至甩团等现象。
盲目开发 海南岛有9个“野人谷”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旅游规划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对旅游景点、项目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把关,低品位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如全省“野人谷”就有9个,“黎村苗寨”民族风情村就有10个。劣质景点的泛滥和违规运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冲击守法经营的优质景点,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给海南旅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监管不力 欺客宰客现象屡见不鲜
旅游市场秩序存在大量问题,与政府市场监管不力有直接的关系。海南部分旅行社或营业部利用外地游客不知情,散布虚假广告蒙骗游客;利用游客缺乏经验,蓄意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或合同有欺诈游客的条款。部分景点、购物点、演艺点、餐饮点等旅游项目的业主与导游、司机串通一气,以虚高定价、强买强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缺斤少两、调包等手段欺诈游客。
海南省旅游执法管理体制不顺,各旅游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多头执法。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旅游执法机构、队伍、经费保障等不能适应市场监管需要。据了解,全省只有90多名旅游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的只有30多人,而海南旅游接待量已达1000多万人次,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