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她,希望社会和法官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错了……”昨日中午,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审理了发生在今年6月13日,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西安大皮院校区)的“6·13”人质劫持事件中的被告王刚,在庭审结束时,王刚面对法官及父母诚恳地念出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悔过书。
今年21岁的被告王刚是西安市北郊未央区人,与女友小语(化名)原在某职业中学是同学,两人从高中一年级起开始恋爱,但自从小语上大学后,两人的恋爱关系产生了裂痕,小语多次提出分手,但王刚认为是对方父母阻拦,所以一直不同意。
6月13日早晨8时许,当小语的母亲送其上学的时候,王刚也到了学校,并携带刀片,在腿部还用布条捆绑了一把匕首,后冲进小语宿舍,将房门反锁,并用脸盆架将门顶住。
事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吴金彪、王安群赶到现场和王刚谈话,但一直没有结果。在王刚和警方对峙了大约5个多小时后,13时11分许,趁王刚稍不注意,民警分别从大门和窗户进入宿舍,将王刚控制,并把小语解救。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王刚突然站起身来,从口袋掏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悔过书,向庭审法官念了起来:“我错了,我对不起女友,我的行为对她造成了伤害,希望她能够原谅,我知道我错了,希望能够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莲湖检察院公诉人说,王刚只是一个涉世不深的青年,无论案子结果如何,都希望他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评议审理当中,择日再进行宣判。
本报记者 李震平 实习生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