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开端记者辜英智)为获取不义之财,三个不法之徒以朋友打牌输了钱为由,两次在茶楼上对赌友实施抢劫。昨日,记者从涪城法院获悉,三被告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2至4年。
经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日下午,被告人李涛、曹辉准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后,由李涛邀约谭某某、彭某到绵阳城区某茶楼打麻将赌博,安排“青二娃”故意输钱后,由曹辉准等人以抓打假牌为由,采取暴力手段抢走谭某某、彭某等三个赌友的现金4100元、手机3部后逃离现场。12月9日,李涛、曹辉准、李程伙同他人,采取同样手段抢走杨某某、王某某的现金4000元、手机3部。
此外,今年1月,李涛利用关押在看守所之机,获知了同室关押人犯张红美的家庭情况,释放后,伙同他人对张红美之弟张军谎称可以帮忙尽快给张红美办理保外就医,并伪造了保外就医决定书,欲骗取张军钱财。4月16日,李涛以到绵阳看守所取人为由,趁张军不注意,将张军农行储蓄卡调换后逃离,并持卡取走现金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涛、曹辉准、李程构成了抢劫罪。同时,被告人李涛还构成了盗窃罪,遂判处李涛有期徒刑12年,曹辉准有期徒刑7年,李程有期徒刑4年,并对三被告人分别处以3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