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白银讯 (记者张其文) 2003年9月8日,白银市靖远县糜滩乡胜利村村民吕建国一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乡政府组织的强行违规拆迁进行阻拦,结果一家四口被当地派出所拘留了120天。
2003年本报以《房拆了,一家四口被拘了》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组织调查组展开调查。时隔两年后,此事终于有了结果。2005年10月13日,吕建国告诉记者,靖远县公安局已于日前公开向他们一家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给予了4.5万元的赔偿。
事件回放
事件:一家四口被拘
2003年9月2日,靖远县糜滩乡政府在事先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突然派人给吕建国家送来了一个限期拆迁其路边加工厂房屋的通知书。吕建国认为加工厂房屋是自己已经拥有20多年的合法财产,乡上不能说拆就拆,未予理睬。9月8日上午,由糜滩乡政府、乡派出所及村委会组织的拆迁队伍,开着铲车浩浩荡荡地来到胜利村,以加工厂影响村路建设为由,对厂房进行强行拆除,遭到吕建国一家人的阻拦,双方发生了冲突。糜滩乡派出所以妨碍公务、殴打他人和损坏公私财物为由对吕建国和其两个儿子分别做出了行政拘留45天、15天和30天的处罚。第二天上午,吕建国的弟弟吕建勋到县政府上访,又被糜滩乡派出所民警抓住,并以殴打他人和妨碍公务拘留30天。
调查:集体严重侵权
吕建国拘留期满后,就开始四处上访,将白银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并将官司打到了省高院。白银市公安局最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靖远县公安局对吕建国等人的处罚决定。2003年3月初,白银市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检察院及靖远县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此事件进行了专门的调查。联合调查组调查后作出结论:这是一起严重的乡、村干部会同公安人员恶意串通、违法行政的典型的侵犯公民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的案件。2004年8月,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开始立案调查,随后对糜滩乡副乡长张文明、胜利村党支部书记陈有义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进入起诉阶段。
结果:警方认错赔钱
2005年10月13日,吕建国兴奋地告诉记者,虽然这场官司目前还没有结束,但令他欣慰的是,日前,靖远县公安局和糜滩乡派出所及糜滩乡政府的有关领导,按照白银市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专程来向他一家人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并一次性给予4.5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