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腐败无能的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署《马关条约》,把台湾岛及其所属岛屿、澎湖列岛等地的主权让与日本。《马关条约》是近代中国所受到的极为惨痛的一次宰割,两岸人民世世代代辛勤耕耘开发的宝岛一朝断送。从此,中国的宝岛台湾陷入日本的殖民统治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大丈夫为国死,可无憾!”
割让的消息一传开,举国震惊,朝野上下群情激愤,迅速掀起轰轰烈烈的反割台斗争。台湾民众的反应尤为强烈,人们奔走,鸣锣罢市,拥入官署,抗议清廷卖国割台行径,决心誓死抗日保台。4月18日,《马关条约》签署的第二天,台湾爱国义士丘逢甲愤而割破手指血书“拒倭守土”,并特地上书清政府废约抗日。
在上书无效的情况下,5月25日,丘逢甲联合台湾巡抚唐景崧组建义军,唐景崧坐镇台北,黑旗军首领、清军爱国将领刘永福驻守台南,丘逢甲则居中,准备抗击日寇。但因组织仓促,6月7日,日军攻占台北,丘逢甲的义军宣告失败。6月17日,日军统帅桦山资纪在台北宣布建立殖民统治政权,宣布台湾及澎湖列岛“归入大日本版图”,并定此日为所谓的“始政日”。
日军虽然占领台北,但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却更加猛烈地在全台展开。各地军民纷纷组织义军坚持抵抗日军入侵。在台中门户新竹,台湾义军与日军持续作战一个多月,先后进行大小战斗20余次,歼敌近千名,最终因为军械不继,粮食断绝,新竹失陷。继续南下欲侵占整个台湾的日军,处处遇到台湾义军和民众的抵抗,8月底,有2000余日军毙命。当时,有侵略者哀叹道:“原以为台湾不过巴掌大小之地,以一旅之众即可一举歼灭,而结果证明,轻信这种结论是错误的。”
台湾军民的抵抗使日军陷入泥潭,日本政府不得不派兵增援。9月中旬,日军先后调集7万余人,倾巢进犯,大举进攻台南重镇嘉义。台湾义军奋勇抗击,以一当十,毫不退缩,战斗异常惨烈。抗日义军首领徐骧身负重伤,仍跃起高呼:“大丈夫为国死,可无憾!”壮烈牺牲。10月21日,日军趁守军内无粮饷、外无强援的情况下,攻陷台南,守将刘永福被迫登船退返大陆。至此,台湾人民抗击日本占领的有组织斗争告一段落。
从1895年6月到10月,不畏强暴的台湾军民前仆后继,奋勇杀敌,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谱写了可歌可泣的抗日保台篇章。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代价,北白川宫能久亲王和第二旅团长山根信诚被击毙,4800名日军被打死,近一半的日军被打伤。日方曾有记载:“不论何时,只要我军一被打败,附近村民便立刻变成我们的敌人。每个人,甚至年轻妇女都拿起武器来,一面呼喊着,一面投入战斗。我们的对手非常顽强,丝毫不怕死。他们隐藏在村舍里,当一所房子被炮火摧毁,他们就镇静地转移到另一所房子里去,等一有机会就发动进攻。”
“总督命令即为法律”
1895年11月18日,桦山资纪向日本大本营报告,台湾全岛完全平定。然而,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却没有停息。为了镇压台湾起义,实施殖民统治,从1895年至1919年间,日本派出7任军人总督,进行残酷的军人专政。
1896年3月,日本将台湾划归拓殖省管辖,颁布《台湾总督府条例》及相关条例,规定“在台湾,总督命令即为法律”的独裁制度。为配合这种总督制度,日本在台湾又建立了特殊的警察制度,在台湾全岛布设警察网,州、厅、市、郡乃至街道都有警察部门,警察以日本人为主体,负责各类政务。警察遍及台湾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伸入台湾民众日常生活的鬼魇和直接屠杀台湾民众的刽子手。从此,台湾成为名副其实的警察社会。以1902年为例,全台设有10个厅、97个支厅、992个派出所,以后最多时各类警察机构达到1500余处,警察1.8万余人。在台湾的经济发达地区,每隔两三公里就有一个警察机构,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警察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当时,台湾民间吓唬小孩儿有一句惯用语:“大人来啦!”所谓“大人”就是指当时的凶恶的日本警察。
为镇压台湾此起彼伏的各地起义,日本派了大量军队、宪兵和警察维持秩序。1897年,日军实行“三段警备法”,将全岛分为三个地带:“安全带”主要指一些大城市和大村落,由警察负责治安;“不稳带”是义军经常出没的地区,由宪兵和警察协同警备;“危险带”是抗日义军驻守区域,由军队警备,辅以宪兵进行讨伐。这一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日本殖民者对台湾人民的武力统治。
1898年,日本殖民当局又实施“保甲条例”,将保甲设为警察军事统治的辅助组织,规定10户一甲,10甲为一保,全保全甲内部连坐,只要一甲之内某户出现“犯罪”,同甲户的人都会受惩罚。这种毫无道理的连坐案件在日据时代年年都有数百例。另外,日军还组织壮丁团,接受警察当局指挥、监督,成为日军剿杀抗日义军的炮灰。到1943年,全台共设保6074个,设甲5.8万个,控制户数达50余万户;壮丁团团丁最高时达到13万多人。这样,保甲制度以一种“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台湾民众,成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统治的重要手段。
台湾出现“饥饿输出”怪现象
在建立殖民统治制度的同时,日本没有停止疯狂的剥削和掠夺。从1895年开始,日殖民当局先后颁布了关于土地的若干条规则和条例,强占全台94.15%的山林原野和75%的土地,台湾许多农民破产,被迫逃亡。
日本殖民当局强占了台湾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后,对广大农民进行了残酷的剥削。殖民者收取高额土地税,实现其“农业台湾,工业日本”的殖民统治的经济模式,全面改造台湾地区传统的耕作方法和生产条件,还将大量粮食源源不断地输往日本。据统计,到1934年,台湾输入日本的稻米已达51.5万吨,占台湾当年稻米生产总量的一半左右。粮食掠夺般地输往日本,造成物产丰富、土地肥沃的台湾岛内粮食严重缺乏,历史上称这种残酷而又“怪异”的现象为“饥饿输出”。
除了粮食,台湾其他丰富的物产也成了日本掠夺的目标。日本殖民者对食盐、烟、酒、火柴等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还把在日本国内禁止吸食的鸦片在台湾实行专卖,毒害台湾人民。日本殖民当局于1897年3月最先设立了台湾制药所,对鸦片实行专卖。接着又于1899年5月和8月先后设立了台湾盐务所和台湾樟脑局,对食盐和樟脑实行专卖。最终于1901年6月在台湾总督府内正式设立了专卖局,统一负责掌管整个台湾地区的全部商品的专卖事宜。
日本殖民者在台湾的经济掠夺尤以制糖业最为典型,曾有历史学家称:“一部台湾糖业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日本殖民当局无理地规定,台湾蔗农生产的甘蔗只能卖给当地日本控制的制糖会社。通过强制性的垄断,每年90%以上的台湾糖输入日本,台湾的糖价也一跌再跌,台湾蔗农成为日本糖业资本家的奴隶。
在日本的控制之下,日本在台湾的经济管理部门成为吮吸中国人民膏血的魔鬼,台湾成了为日本军国主义服务的原料、加工基地。这种掠夺激起了台湾同胞的满腔怒火,他们纷纷揭竿而起,继续进行抗日斗争。▲
(待续)
《环球时报》 (2005年10月19日 第二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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