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平10月21日讯(记者 张继才 通讯员张红卫李立)发现他人驾驶着自己被盗的摩托车后,邹平人王某不及时报案,而是纠集同伙用暴力方式向对方3人索要万元现金。正当王某等人做着发财的美梦时,巡逻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
10月17日晚,邹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魏桥中队的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进行巡逻。21:40许,当民警巡逻到魏桥镇驻地小清河西大桥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车牌号码为鲁M9××××的浅蓝色奥拓轿车。
“这么晚了,这辆车停在这里干吗?”民警决定下车询问,结果发现车里几个人神色慌张,行迹十分可疑。民警对几人分别询问后发现,几个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便将他们移交给魏桥派出所。
魏桥派出所和该县局刑警大队民警连夜对车上几人进行突审,一起敲诈勒索案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今年24岁的王某是魏桥镇某村人,今年4月17日早上,王某停放在魏桥镇一快餐店门前的摩托车被人偷了。10月17日7:00许,王某在魏桥镇驻地一练歌房门口发现了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有过劣迹的王某并没有向警方报案拿回自己的摩托车,反而起了借此“弄点钱花花”的念头。
此时,骑着王某摩托车的人是该县台子镇某村的方某某,王某便和同伙李某某、张某及刘某3人跟随方某某回家,后又强行将方某某带到魏桥镇的荒郊野外,几个人对方某某一阵暴打,方某某告诉王某等人,车是从本村两个朋友处借来的,于是王某等人又让方某某打电话将他的两个朋友约出来,两个人来了后,王某等人一拥而上,将两人一阵暴打,并向3人索要现金1万元。
当天下午,方某某的两个朋友在家人分别交出3000元和2000元现金并将自己的摩托车抵押后才被放回。
王某等人几次催促方某某的家人抓紧交钱,第一次,方某某的家人称钱没有凑够,第二次,方某某的家人带着一群人去约定地点送钱,但王某等人见对方人很多没敢露面。
随后,王某等人因担心事情暴露,多次改变交钱地点。当王某等人带着方某某乘坐租来的汽车准备赶往接头地点时,恰好遇见了在此巡逻的民警。
10月18日上午,邹平警方依法将王某等4人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