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先办理审单业务以及确保在个别单证不全的情况下仍能顺利通关,通关企业每月定期向个别海关工作人员发“工资”。按照通关环节的各个岗位及关员职位的低高(科员、组长、科长),每人每月从2000元港币至5000元港币不等。这就是去年案发的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员工集体受贿案。
走私集团竟然给海关关员每月定期发“工资”,在这起可怕的集体腐败案中,短短的半年时间,这个海关办事处,就有四十多名工作人员被牵涉进了特大走私案中。我们知道,走私会造成海关税收大幅度减少,以及形成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的状况,同时,这也不利于正常的贸易秩序的形成,最终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可以想象,这些腐败分子通过集体收受贿赂,结成腐败同盟,这样的“扎堆腐败”,对给国家利益的损害会有多大。
而对走私集团来说,他们就是希望通过逃避关税来谋求不法利益。由于他们通关手续不全,在正常通关程序下,他们是无法达成通关的目标的。而给海关工作人员发“工资”,就是他们的一种“公关”手段。俗话说:“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这些海关工作人员于是就干起了损公肥私的勾当,他们为走私分子开起了“绿灯”。
可见,走私集团给海关关员定期发“工资”,这是一起典型的“权力寻租”事件。当前,“权力寻租”仍然是一种常态的腐败形式,它表现为一些官员或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来追求自身非生产性的经济利益。对一些腐败者来说,他们手中的权力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力量,是一种专利。由于这样的权力缺乏制衡或制约,从而就有了寻租的可能。
比如,在这起走私案件中,走私集团给海关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目的就是为他们的不法行为寻求一条“通道”,显然,这条“通道”是“灰色的”。他们发放的工资,实则就是“权力寻租”中的“租金”。而由于权力被异化和扭曲的运用,不论对于“寻租者”还是“设租者”,他们最终都会成为利益的最大受益者,真正受到损害的,实则是权力规范使用下可以维护的国家和集体。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前的权力寻租现象,多发生在经济领域。一些诸如走私集团这样的不法企业,他们的行为,不仅仅是损害国家的利益,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为他们抛开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渠道,很容易造成社会资源极大浪费,使一部分社会资源从生产领域转向非生产领域(比如庞大的“租金”),造成社会资源配置不平等,阻碍生产的正常发展。而且,“权力寻租”的腐败,也是权力为对市场的不良干预,它扭曲了社会正常的激励机制,会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和社会风气的腐化。
因此,这起走私集团给海关人员发放“工资”的事件应该提醒我们,针对当前“权力寻租”的形式不断变化的现实,应该通过对权力的有效约束与监督,切断形成的权力寻租链条,实现对贿赂和腐败行为的打击,保护正常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国家利益不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