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记者冀晖)昨日,记者从商洛市安监局获悉,本报日前报道的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瞒报矿难事故一事,经调查目前初步有了结果。木龙沟铁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两名事故“主要瞒报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承包采矿队不具备安全资质
据介绍,2004年以来,木龙沟铁矿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民事责任的总承包方式将970平硐发包给陕西天宁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宁公司),天宁公司又将该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洛南县石坡新瑞采矿队。事发当日,两名当事人在970平硐废弃的28号采矿场打眼时因顶板冒落,造成张建福和张学成死亡。次日晚7时许,该采矿队副队长朱守成、许道文等人将尸体运往死者的家乡。事故发生后,安监局没有接到铁矿的报告。直到10月13日,媒体记者向洛南县安监局举报后,事故才暴露出来。
两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这是一起违章进入废弃的采矿场冒险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该970平硐开拓工程是由天宁公司承包的,该公司所属的洛南县石坡新瑞采矿队管理不严,使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废弃的28号采场采矿,发生死亡事故,且隐瞒不报。事故调查组决定对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从10月15日起全面停产整顿。洛南县公安局对该矿的民爆物品停止供应,对瞒报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许道文、朱守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