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书喜)我省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实行“两手抓”,取得明显成效,不仅追还了全部陈年欠款,新的拖欠也大量减少。10月20日,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宣布:我省农民工工资陈欠清理任务已基本完成。
2003年底,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经过深入核查,确定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9.23亿元。省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陈欠清理任务。省、市各级政府均建立清欠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并对进度实行定期报告;设立联合投诉窗口,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签订还款协议,监督其履行还款计划;全省还实行清欠数据网上汇集和公布,督促清欠工作推行。
与此同时,为从源头上防止欠薪再次发生,建立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长效机制,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建设厅合作,出台《安徽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本省和外省来皖建筑企业,必须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资支付保障手续,保障金额不得少于上年度应付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0%%,或工程造价(直接费)的2%%,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建筑企业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补发,逾期不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在其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垫付。《办法》还规定,对建筑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凡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经理发生欠薪行为的,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在案。
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追还农民工欠薪9.7亿元,对农民工的陈年欠薪已基本归还;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按照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各地农民工欠薪投诉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