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露通讯员李促农张琦)记者从市教委、市征兵办了解到,今冬本市征兵工作对在校大学生继续实行14条鼓励政策。
政策规定,对自愿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对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政策同时也规定,对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应征入伍大学生除享受与社会青年入伍义务兵同等优待外,各区县和部分高校还结合实际出台了更加贴近学生、便于操作执行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另据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兵员结构,今年本市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范围扩大到14个区的72所高校,涵盖了全市所有的全日制高校。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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