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会议室内座无虚席,由杭州市检察院和浙江省教育纪工委联合举办的“高校职务违法违纪案件剖析会”,吸引了120多名高校的教育专家前来与检察官们共同会诊“高校腐败”。这是今年以来杭州市检察机关推出一揽子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举措之一。
从今年初到9月底,该市检察机关相继在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10余所高校立案查办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是去年同期的6倍,在高校内掀起了一股猛烈的“反贪风暴”。办案检察官在查案中发现,校园贪污受贿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是,教育体制改革中新管理监督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没有及时跟进,造成内部监督的漏洞和“盲区”。如浙江省高校仅基建投资一项,截至去年底就达186亿元,如果这些钱不能严格管理,就极易引发腐败犯罪。但从目前情况看,不少高校内部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这些资金的“安全运作”。因此,在加大力度查办案件的同时,该市检察机关与浙江教育纪工委共同推出了一系列开展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的措施,提出要将“反贪风暴”转化为“预防大潮”。继今年4月,该市西湖区检察院率先与辖区内高校建立由高校纪委书记等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后,该市高校较为集中的江干、滨江、拱墅等区检察院也都建立了相应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遍及全市49所高校。预防网络建立后,该市检察官每办结一起案件就到高校开展一次预防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上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此外,该市检察机关还积极与发案单位一道查找漏洞,帮助他们建章立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在今天的案件剖析会上,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及发案高校的负责人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重要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等预防对策,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杭州10月22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吕国成 胡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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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次挪用公款56万元 河南一高校劳资科长被判刑五年
高校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圣洁净土,但由于对高校领导干部监管的缺失,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也成了腐败“毒瘤”的牺牲品。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利用负责学校劳资科全面工作以及办理学校相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的职务便利,12次挪用公款共计56.9万余元的张富民,日前被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富民在任河南工业大学(原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劳资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从其单位分12次以缴纳失业保险金等各种名义共借支现金56.9万余元,投入到自己和他人合伙开办的公司中,用于其个人进行营利活动。(通讯员张胜利马惠萍马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