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追死抢匪遭索赔
死者家属将见义勇为者告上法庭并索赔21万余元,今日成都开审此案
本报讯 在追赶抢夺疑犯途中,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与抢夺疑犯胡某发生碰撞,胡某当场坠桥死亡。死者亲属一纸诉状将张德军告到法院,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索赔21万余元。今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抢匪被见义勇为者撞到桥下
2004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同伙罗某途经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11组时,抢走一李姓妇女颈上项链后驾车逃走。事发时,在场的张德军及村民张宁闻讯后,分别驾车追赶逃窜的胡某和罗某。一番围追堵截,胡某、罗某驾驶摩托车驶上三环路龙潭立交桥妄图继续逃窜。此时,在追赶过程中张德军与胡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胡某摔落桥下当场死亡,同伙罗某颈椎和左腿腿骨骨折。
事发后,罗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而张德军因为抓贼有功,受到了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大力表彰。
死者家属上告见义勇为者
然而,就在张德军为自己见义勇为行为感到高兴的时候,2005年5月27日,死者胡某的亲属和伤者罗某突然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
6月29日,因为案情十分明显,死者胡某和伤者罗某属于作案后逃窜所致,成华公安分局决定不予立案。随后,死者胡某的亲属和伤者罗某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自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见义勇为者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胡某的亲属21万余元、赔偿伤者罗某35万余元。
在诉状中,胡某的亲属也承认了死者的确是在抢夺他人财物后逃跑途中坠桥死亡的。当初的见义勇为者,如今却成了被告,张德军有些苦闷地说,当初他根本就没有想到抓违法犯罪分子也会被人告,他认为群众对此自然有公道,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断。
《成都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