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都花园部分业主向市房管局投诉:小区物管公司将业主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挪作他用,要求吊销其资质证书。但这一要求未得到该局的处理和答复。成都中院终审确认该局行政不作为。记者昨日获悉,省高院将该案收入“典型案例”予以发布,给物管行政主管部门、物管公司及广大业主以参考,同时还选取了一名医师告赢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案等。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
成都中院审理查明,去年年初,成都银都花园业主黎女士等发现,成都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物业公司)将业主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多种基金。其后,黎等人先后3次向成都市房管局投诉,要求该局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并吊销银都物业公司资质证书。
市房管局接到投诉后,责令银都物业公司将业主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到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上。去年四、五月间,银都物业公司将600万余元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到该专用账户上。之后,黎女士等业主继续要求市房管局吊销银都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但未得到该局的处理和答复。法院:市房管局行政不作为
为此,黎女士等10名业主将市房管局推上被告席。成都中院终审认为,市房管局并未将银都物业公司是否存在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以及是否应当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的查处告知黎女士等业主,属于行政程序不作为。据此,责令市房管局对黎女士等业主反映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投诉人。
省高院在“典型案例”中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诉讼中没有证据已针对业主的投诉按上述规定进行查处的,应根据规定,判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房屋行政监督职责。荣县卫生局行政许可不当
2001年,荣县卫生局向李震波颁发执业医师执业证,其执业地点为荣县新桥镇东兴街。今年1月,李向荣县卫生局申请,要求执业地点变更为荣县东佳镇卫生院。因卫生局对李的申请未予答复,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局履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的法定职责。6月,该局认为李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荣县法院认为,李提供的材料符合申请变更注册的形式要件,责令荣县卫生局为李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省高院在“典型案例”中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卫生行政部门对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撤销,并可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