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25日讯 从25岁到40岁,与一男子相爱。然而,今年7月才发现,和自己同居整整13年的爱人竟然在同居期间与另一女子结婚生子。
女方:同居的他娶了别人
10月22日,在海口市金垦路原海口市某公司职工宿舍,记者见到了当事人符菊花(化名)。
符菊花告诉记者,1990年,25岁的她通过亲戚认识了琼山区青年曾明(化名)。外表斯文的曾明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而且很体贴人,两人很快谈恋爱了。1992年至今年7月,两人在海口面前坡租屋同居。
符菊花说,在今年7月她和曾明闹翻前,她曾和曾明以夫妻名义,多次在公共场合露面。同居期间,她多次要求办结婚证,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和推脱。就这样,两人同居了13年,却一直没办结婚手续。
符菊花称,同居期间,她曾做过两次人流手术。1997年,因为要买车“跑旅游”,曾明多次共借走她近5万元。到后来,相关的借条字据都被对方拿走了。
符菊花还称,今年7月1日,因为商议好要做人工授精手术,她多次联系在东方市的曾明快回海口,但直到7月3日仍不见对方的影踪。买菜途中,她碰见曾明的二叔,才得知曾明1993年左右就已和一女子领结婚证,1999年左右办了酒席,现在已有已一个4岁的女孩。
男方:买车的钱不是她的
10月23日,曾明的姐夫王先生在府城镇五公茶庄接受了采访。
王先生称,就他所知,曾明和符菊花确实在1990年认识后并相恋。但同时曾明也在他那吃住,并和其小姨子在谈恋爱。
王先生说,既然是谈恋爱,就有成与不成之说,但1997年买车的钱,都是曾明借他的,其中没有符菊花的一分钱。至于符菊花所说做人流手术的事,她应提供相关证据。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否则符菊花当初怎么不告曾明强奸呢!
记者提出想和曾明见面,王先生最后以曾明没有手机,到农村办事无法联系为由,给予拒绝。
民警: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符菊花感觉到自己被“骗色骗情又骗钱”,多次联系曾明,而对方却避而不见。于是,她带人到曾明府城镇的家里讨说法,并与对方发生过肢体冲突,还惊动了警察,但问题还是没彻底解决。
符菊花告诉记者,她曾经想过要以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但现在想起来,“那些想法有些傻!”
海口市文庄派出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民警希望双方能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一开始,情绪激动的符菊花一直不太接受。之后,民警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符菊花最终才放弃了极端的念头。
符菊花说,事情发展到现在,两人感情已完全破裂,曾明甚至不承认他们的关系,这让她十分伤心。15年的感情就这样付出了,现在她希望能拿回自己的5万元。她也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