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毅伟)眼下正是预防接种流感疫苗的高峰期,你知道接种门诊必须达到怎样的标准?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怎样处理?昨天,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预防接种门诊必须与普通门诊、病房、注射室等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预防接种出现异常反应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分开
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专用房。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要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接种室应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并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季节性接种疫苗应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
接种医生要具有认证资格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判定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以下情形不属于异常反应
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等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偶合发病;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反应。
对诊断争议的处理
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对诊断出现争议时,接种单位或者受种方可以请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