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9张相同编号的假币,再次引发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关于自动取款机是否能取出假币的争论。但这次的当事人工人钟易明当即报警,要求调查处理此事。
前天,是广州市大发铜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的发薪日。辛苦了一月的工人钟易明当天下午6时多,拿着银行卡前往附近农业银行,在门口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0张100元纸币。返回厂区后,钟易明用刚取的钱,在门口士多买东西。店主习惯性地抖了抖钟易明递过来的百元大钞,发现“哗啦哗啦”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对劲。“不会是假钞吧。”“怎么可能,这可是刚从银行提出来的。”忙着证明“清白”的钟易明,顺手拿出了另外9张100元。不拿还好———10张100元中,9张编号完全相同,假币无疑。
这一幕,恰好被刚下班走出厂门的李副厂长看了个清楚明白。李副厂长当即拨打110报警。接警的公安表示,这一问题主要应由当事人和银行协调解决,不能出警。李副厂长再次拨通当地碧江派出所的电话报警。随后,李、钟二人前往派出所,由民警记录了案情,扣下了全部假币,出具了证明,并相约第二天前往银行处理此事。
昨天中午11时,钟、李二人在民警陪同下,前往银行交涉。银行方面承认,钟易明曾在提款机取款,但不承认自动取款机会取出假币。而对钟易明来说,最主要的症结是,他拿不出可以证明假币出自银行的证明,“当时没有想到会取到假币,肯定不会举着钱来摄影啦”。
全都卡在“举证难”
曾向本报投诉从自动取款机里提出假币的人,远不止钟易明,但到目前为止,几十单投诉中,没有一单可以“做实”,全都卡在“举证难”。法律人士和银行方面都曾表示,当事人若感觉自动取款机“吐”假币,应在不离开取款口的同时,一张一张将取出来的钱在取款口上方的摄影机前“留影”,且“留影”时间不要少于5秒,以使摄影机可以清楚记录每张纸币的编号,便于事后追认。
但事实上,不少市民认为,这样的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取一百两百,照照就算了,现在最高的提款额一次可以达到两三千元,一叠钱,要照很久啊。”“天黑的时候,光线不好的时候,摄影机也能保证照清楚吗?”“在闹市大街上取钱,谁有勇气拿着那么多钱,一张一张照啊?”……
一直关注假币事件的广州市广信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表示,“遇到这类事件的当事人都应主动、积极报案,即便提不出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引起银行内部监管部门的注意,才能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
对银行“取款后照照”的要求,冯律师表示,银行单方面提出这样的要求缺乏依据和基础。“这是银行方面有意识地在放弃自己的责任,转而把风险和责任推给取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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