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26日电 (吴俊、穗法宣)原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吴灿乾贪污人民币800多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此案一审宣判,吴灿乾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2年5月至2004年9月间,吴灿乾担任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会计,负责业务结算复核、结算凭证的计算机录入、计息及资金成本的核算等工作,吴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偷盖单位收讫公章和出纳人员的私章,利用公司计算中心的付款凭证先后49次向广州市燕塘房地产公司收取应上缴公款,前后共计843万余元,据为己有。
吴灿乾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于事后销毁了其伪造的收款原始凭证,并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在结算中心电子财务报表上虚列利息支出等方式,使在燕塘企业总公司结算中心的燕塘房地产公司账目持平。吴灿乾将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及日常挥霍,案发后,检察机关收缴其赃款人民币132万多元。
广州中院24日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灿乾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800余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造成国有企业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的赃款132万元发还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吴灿乾对自己的贪污行为表示承认,但他认为其情节“并非十恶不赦”,故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