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晨报报道了“天降砖头整单元居民成被告”一案,离奇的砖头从何而来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到底谁是“元凶”?昨天记者走访了有嫌疑的6户居民,然而他们都称自己是冤枉的,让事情变得更加离奇。
现场:砖头从高处砸伤刷墙工人
为了迎接十运会,钱某所在市政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做道路两边楼宇出新工程。那天,钱某和另外2名同事在为59号居民楼刷墙。上午9点钟左右,动作麻利的钱某已经从7楼刷到2楼,他的另一位同事罗某还在上面努力追赶。突然,“天上”掉下一块红砖头正好砸在钱某头上,安全帽被砖头砸出一个大洞。钱某顿时疼得双手抱头、大喊救命。同事们赶紧把血流不止的他救下绳梯送往医院。医院诊断钱某头皮被撕裂,颅脑受冲击伤。
警方:找不到是哪楼扔的砖头
记者在朝天宫派出所的接警记录和调查笔录中看到,钱某同事黄某称:“我在那栋楼对面休息,眼看着一个东西掉下来,正好砸中钱某。我赶紧站起来,冲过去把钱某扶住,然后我们去叫出租车。往大街走时,我抬头看见四楼窗户是开的,有一个男的望了望,把窗户伸手关了。”而另一位同事罗某讲不清楚砖头怎么掉下来的。
7月14日下午2点,两位民警去天堂街59号居民楼调查,只有4楼和6楼的在家。笔录中反映,4楼的在收衣服,6楼的在扫阳台,两户均没有扔砖头迹象。
记者调查:每户人家都称自己没有扔
201室:“我不在家” 昨天下午3点,记者敲开了天堂街59号201室的门。一位年轻小伙子在家,他说:“房子是我一人租的,平时我上白班,7月14日上午,我应该在上班。”接着,他带着记者去看阳台。他说:“工人就在我家阳台处刷墙,不可能被我家的砖头砸到,何况我家没有砖头。”至于能否接受共同赔偿责任,他说,事情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他可以证明自己不在场,如果被判赔偿,他会上诉。
301室:始终无人答应 记者从4楼住户处得知,3楼原来住着一对中年夫妻,最近他们准备把房子装修一下给儿子结婚用,所以现在已经不住了。
401室:“警察已经查明不是我们家扔的” 开门的老太太得知记者来意后显得十分激动,一股脑地把前因后果都倒了出来。她说,7月14日只有女婿在家,9点左右,女婿怕刷墙的灰尘沾到新洗的衣服上。他就去阳台上收衣服,他听到楼下呼救声,才看到工人被砖头砸伤。老太太还带着记者去看家中阳台,记者看到阳台上有不少杂物,但没有砖头。老太太接着说:“警察下午就来我家查看,阳台没有一点红砖头的痕迹。”
不一会,老太太女儿金女士回家,她说:“如果是我丈夫扔的,他还傻乎乎地站在阳台上看人家,早就应该躲起来。”“到底是谁扔的,让警察去查,查砖头的指纹。”金女士同事说。这句话启发了金女士的想像力,她接着讲:“钱某说不定得罪了同事,在他上面的同事扔了砖头。另外,居民楼刚平改坡,是不是楼顶砖头松动掉了下来。”至于赔偿问题,金女士说跟她家没有关系,她不会掏钱。
501室:“我不知道” 一个中年男子开了半扇门,根据起诉状他应该姓刘。刘先生讲,7月14日他家没有人,都去上班了,所以他第一次得知此事。至于其他的,他一概不知道,但据居民反映5楼当天有人在家。
601室:“他从我家阳台上搭的绳梯,看到我家没砖头” 王老先生说,那天,他和儿子在家。9点时,儿子在阳台扫地,他在屋子里。他说他家最不可能掉砖头,理由是早上钱某和同事要搭绳梯,就是从他家阳台上去的。他们应该清楚阳台上没有砖头。后来警察也排除了可能。但王先生表示他最初以为砖头是从4楼扔下的,但下午警察也排除了可能。他不忘对记者强调:“大家是邻居不好乱怀疑,他也搞不清是谁扔的。”
701室:“我家没有一个人” 七楼住着一家三口,男主人大概35岁。他说:“我们家不会有人在家,放暑假的小孩一早就被送到爷爷家,晚上才接回来。”他同时称不会接受赔偿。
代理律师:没有“凶手”就都是“凶手”
钱某代理律师、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律师称,从目前来看要抓住扔砖头的凶手很难。根据法律,6户居民属于存在共同危险行为,如果不能确定实际损害人,则对所造成的损失共同承担。除非有住户拿出铁证证明自己与砖头无关,他就可以退出赔偿。杨律师说,法院可能以连带赔偿责任来判决,如果遭遇执行难,法院可以先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户执行,其他5户与这户之间产生欠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