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6日,由铁道部警方立案侦查的“百万铁路大盗”一案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7名铁路大盗7年中盗窃旅客财物总额超过百万元,并且还私藏枪支。他们当庭供认:在铁路线盗窃屡次得手,曾经被抓住又被释放,是因为他们买通了个别铁路乘警。
案情
夫妻领头盗窃7年到手百万财物
涉案的被告人有7个,栾会淇、王宝祥、杨利(女)、杜增国、于长武、杨春和、臧秀杰(女)。其中臧秀杰是栾会淇的妻子,7人分别系吉林省扶余县、德惠市、榆树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沈阳市农民或无业人员。被告人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32岁。王宝祥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2000元;于长武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根据铁路检察机关长达9页的起诉书指控:自1998年7月至2005年1月,栾会淇夫妇分别伙同其余被告人,多次交叉结伙,先后窜至深圳—汉口、兰州—西安、连云港—汉口、成都—武昌、温州—汉口、武昌—青岛等列车上,作案20余次,盗窃旅客现金、饰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财物,总价值超过100万元。
2004年6月17日凌晨2时许,栾会淇伙同王宝祥、杨利、杜增国窜到深圳至汉口某次列车上,在一车厢内,盗窃一旅客金饰品3140余克,价值80余万元。破案后,除了追回赃物金饰品共计2575余克,铁路公安机关还追缴到杜增国所藏双管自制手枪一支,枪弹44发。
疑惑
7年招摇铁路前脚被抓后脚释放
除了被告人王宝祥聘请1名律师出庭辩护外,其余6名被告人均自行辩护。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先后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除被告人杨春和当庭翻供外,其余6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绝大多数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
在法庭上,案情中凸显一个奇怪的事:2004年5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被告人栾会淇、杨利、杜增国在成都—武昌的T245次列车运行途中,由栾会淇、杨利望风,杜增国从一个卧铺车厢内盗窃一名旅客的人民币2万元,作案后杜增国将赃款交给栾会淇,栾又转交给杨利。三人行窃时被失主发现并向乘警长秦某报案,杜增国、杨利被当场抓获。然而列车到达襄樊站时,窃贼却被乘警带下车放跑了。
供认
买通铁路乘警盗窃得手后给提成
为何在铁路线上盗窃屡次得手?为何被抓住后又被释放?法庭上,被告人栾会淇、杨利等人声称他们用重金买通个别铁路乘警,方式是盗窃得手后给提成。
据他们当庭供认,去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在汉口—温州的1588次列车运行途中,由栾会淇、杨春和望风,杜增国盗窃人民币3万元。事后分给乘警李某1.2万元,其余赃款被三人挥霍。据检察机关认定,李某身为乘警,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栾会淇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为其谋取非法利益,一共收受钱物共计28900元。
乘警长秦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为按盗窃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取非法好处,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秦某共收受现金8200元和两部手机。在杨利、杜增国实施盗窃之时被失主和列车员当场抓获后,为使自己与二人的非法交往不被暴露,秦某将盗贼私放。
涉案两名乘警在此之前已被检察机关查处。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原乘警李某有期徒刑5年;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两罪并罚,判处原乘警长秦某有期徒刑5年。
“百万铁路大盗”一案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线索提供 李和平曹红宇
□记者孙彤实习生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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