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昨日举行的2005湘台经贸交流与合作高峰论坛上,市政府公布了支持湖南省台商投资区的新政策。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享受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其他企业享受省级开发区有关政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之日起,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商等投资鼓励类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其用地报批环节的市、县税费实行全额返还;园区对台商投资企业等免收市、县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地方贡献大的特殊生产性项目,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制定扶持政策。
享受重点建设项目政策
园区内纳入长沙市重点建设的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由市政府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视入区项目情况,实行分批统征,用地报批实施“绿色通道”;土地报批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减免优惠。
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入区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用地、建设、生产、通关等许可事项,可全权委托湖南省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或驻区机构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市、县职能部门应予以全力支持。供电、供水部门对入园企业的用地、用水予以优先重点保障;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申报、首查责令改正、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区内企业台籍人员可按有关条件申请办理1~5年的居留签注,并可办理1年内多次往返签注。市政府设立的外商定点服务机构,要为台商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台商在居住、就医、子女就学(入托)、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