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哈建伟)对超载农用车进行检查时,交通协管员郭文彦蹬住脚踏板、拽住反光镜要求停车,可是司机王新亮仍然加速行驶,致使郭文彦摔下被车轧死。
王新亮被以故意杀人罪公诉至密云法院,郭文彦的父母提出了2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7日13时许,王新亮驾驶农用车超载运输禁运的铁矿石,行至密云县冯家峪检查站时,交通协管员郭文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王新亮为逃避检查,反而加速向前行驶。
郭文彦在追赶过程中,用手抓住农用车右侧的反光镜,并蹬住右侧脚踏板,对其进行拦截。王新亮继续驾车行驶,致使郭文彦从车上摔下并被车轮轧死。王新亮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
在法庭上,王新亮话语很少,面对法官的讯问,只以“是”或“不是”回答。
王新亮表示,自己就是为了躲罚款才不停车的,当时并不知道郭文彦在车上。
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王新亮表示其赔不起。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律师建议
应设立高风险职业保险
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卫东建议说,随着交通协管员职业风险的增大,有关部门应该为他们设立高风险职业的保险,以便给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
相关链接
■2005年8月3日,一名交通协管员在蒲黄榆路和安乐林路的十字路口被一男子连扎多刀当场身亡。据了解,事发前行凶者在路口违规穿越马路时与该协管员发生争执。
■2004年11月24日,徐曼玲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闹市口路口时,偏离正常行驶方向驶入逆行,将正在此处纠正违章的保安员陈清中撞倒,造成保安员陈清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