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华商报31日消息为使一审被判死刑的丈夫减轻刑罚,妻子准备卖掉自己来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只要他活着,哪怕是在监狱中,我都有生活下去的信心。”说到伤心处,今年26岁的王宝妮泪如雨下。
故意伤害 丈夫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上午,西安市北郊联志东村一民房内,来自乾县的王宝妮坐在床头,母亲站在一旁不时抽泣着。“我是家中的老大,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后来认识了丈夫南×。我们婚后有了两个孩子,女儿6岁,儿子3岁。虽然我们有时也吵架,但感情一直很好。”王宝妮说。
2003年10月10日晚,南某和人喝酒时被叫去打架,两天后被打者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南某等3人事发后逃走。今年4月,潜逃在外的南某被咸阳警方从新疆抓获,后被依法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作出一审判决,南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南某上诉。
法院的宣判,对王宝妮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她和两个孩子以后怎么过?据了解,王宝妮半个月前曾写过遗书,希望父母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后来遗书被她母亲撕了。
为“减”刑罚 打算20万卖身救夫
为使丈夫减轻刑罚,她多次找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后来有“中间人”说只要给对方20万,庭审中法院可能会从轻处理。“不管是不是真的,只要他能有一线生机,我都要试试。”王宝妮说,“卖房子借钱凑了3万多,我现在除了卖身没别的办法了。不管是谁,只要能给我20万,嫁给他都可以,即使帮不了丈夫,也算尽了做妻子的责任。”
南某的代理律师称,受害方家属曾提出过20万的赔偿,他也向当事人建议过。作为代理律师只能在法庭辩护上提请法院从轻处罚,至于法院采不采纳,目前很难定论。
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胡荣斌律师表示,针对被告人及时给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是否可以减轻刑事处罚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再者,王宝妮想“卖身救夫”也不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