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高红日通讯员王兵李哲)27日下午,一青年女子站在洛口黄河浮桥上欲自杀。天桥警方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将其救下。民警随后却发现,轻生女子竟是一名杀人未遂的嫌犯。
27日下午3时许,洛口派出所接到报警:一青年女子在洛口黄河浮桥欲自杀!民警在现场发现一名青年女子沮丧地坐在浮桥上距离护栏三四米远的船头上,她脚下便是湍急的黄河水。看到民警,该女子拒绝援救并称若民警靠近她就跳河。经过商议,一路民警穿救生衣乘坐救生船守候在轻生女子附近,以便她跳河后展开营救。同时,另一路民警则在浮桥上等候时机。
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开导和劝说,该女子的情绪稍稍平静些,哭着要与家人通话,并警惕地要求民警将手机扔在船头的地上,然后后退。为保证她的安全,民警只得照办。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该女子一直与家人通话,情绪也越来越激动。此时,民警玄晓峰悄悄向她靠近。正在她与家人诀别时,玄晓峰趁其不备,跨过护栏,将其抱住拖至安全地带。
在派出所,民警发现该女子的手上有利器划痕,且不像自杀所为,此外她衣服上有些血迹。在询问自杀原因时,又发现重重疑点。民警断定其中另有隐情。经审讯,轻生女子金某(吉林省人)交代了她杀人未遂的犯罪事实。她与受害人孙某是恋人,两人在谈婚论嫁时发生矛盾。由于矛盾越积越深,金某便决定杀死孙某而后自杀。27日上午11时许,金某在其位于工人新村南村的暂住处用匕首将孙某多处捅伤后逃至黄河浮桥准备殉情,但没想到,又被民警救了回来。据悉,经抢救孙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