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禁不住诱惑,56岁王老汉与20岁女子小丽(化名)发生性关系后,被女子频频索钱,竟想把其介绍给小儿子当儿媳妇,遭拒后不堪其扰的老汉报警求救,不想却又被派出所罚款1000元,老汉直呼“下次再不敢了”。
10月25日下午,记者在渝北区某派出所见到王老汉时,他一脸坦然,只觉自己很冤。“我每月收入就800元,还要养家,哪有这么多钱给她。”王老汉说,今年6月自己从合川来渝打工,每月要给家里寄去300元生活费。8月17日下班后,和一帮朋友到录像厅看了“毛片”,出来后心里痒痒的,正好遇见一男子在路上拉皮条。“先怕惹上性病没敢去,但那男的称这些女子都很漂亮,个个身体健康,我脑子一热就跟去了。”“进屋后我见小丽最漂亮,就要她了。”
“10月份,我再次找到小丽发生了一次关系。”王老汉说,事后小丽称要买小灵通,从他身上摸走了450元,“第二天她又说差100元,要我给。当时我身上只有50元,只好全给了她。”
王老汉表示,小丽买了小灵通后每次打电话来都是要钱,而且次数越来越频繁,“钱都给了她,这个月我都没钱回家了。”
“前几天,小丽称打麻将输了,要我帮她还债,我又只好给了100元。10月25日小丽又说想买名牌皮鞋,我着不住了只好报警求救。”王老汉说,原来打算让警察帮自己要回小丽的那部小灵通。“这是他自愿给我的,凭什么要还。”小丽来到派出所后,坐在了老汉身边,神情自若。小丽说,“10月25日早上,老汉又想和我发生关系,但我让他买了鞋再来,他不同意然后就报警了。”
“他的确给了我600元。”小丽说,老汉还想把她介绍给小儿子当儿媳妇,“我没接受,表示还要再考虑,但没想到他会报警。再说我和他睡了觉,给钱也是应该的。”
记者问王老汉知不知道他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他点了点头。当记者又称这种行为要受到处罚时,他这才慌了:“我只出轨了这一次,下次再不敢了。”
提起妻子,王老汉低下了头:“是我错了,头脑一时发热,我对不住她呀。”派出所民警表示,王老汉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小灵通,但他们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次日,派出所对两人进行了教育并对每人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