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京报》刊出我的一篇评论《历史曾告诉我们怎样解决农民看病难》,没想到有很多网友给我留言,促使我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
现在的农村合作医疗,一户人家一年只需交20元左右。朋友告诉我,根据具体的规定,每户每年最多报销5000元,而且条件很严,手续也比较麻烦。比如医院要定点基本是当地乡镇医院,水平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曾经办过合作医疗,那次的失败,基本伤害了农民的信任。我回老家的时候,也曾经问起过左邻右舍关于合作医疗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回答让我感到很悲观。而且那复杂的规定让我听起来都感到麻烦,更不用说那些基本上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乡亲们了。
我本想给远在农村的父母办一份医疗保险。但是征询了在相关部门工作的朋友们的意见之后罢手了。2003年以来,在全国进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我的一个在当地参加帮扶的朋友告诉我,阻力很大,困难很多。其中有一点可以说明。当年对试点乡镇的调查显示,每个人平均缴纳的钱加上乡镇财政的定额补充(还得好乡镇),根本无法承担当年医疗的全部支出,所以就必然要市财政或国家财政大力支持。而当时市有关领导就不敢肯定答复市财政的全部差额支持。从这点讲,在还没开展之前就注定不可能兑付较大额的医疗费。
对于农民来说,十几块钱的事,加入倒也无所谓。但是大多数农民对于此并不敢过分倚重。朋友曾经认真研究过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适合像我的父母这类接近50-60岁农村人群的保险品种几乎没有。
在城市推行的医疗保险也存在很多问题。2001年开始在城市企业推行医疗保险时,只要有企业愿意开具证明是可以办医疗保险的。但是自从2002年底改革以来,也就是说自从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大块合成一块之后,再办医疗保险也就是要办社会保险了,就必须先到企业办招工,再行办理。这里就牵扯到劳动保障部门基本上所有的下属部门,手续非常繁琐。50-60岁这个年龄段的市民需要往前续补很多年的保险才能够办出。据说,要办这样的医疗保险第一步先找企业招工,招工还必须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然后再续补保险,然后到年龄办退休,享受养老金和医保。中间最难的就是劳动部门的审批这个环节。
我能体会改革的艰难,更能体会到在增量改革之后对存量改革的艰难。我认为,改革的成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就是有一个考虑周全的改革方案并且有强大的推动力;一个就是面对最底层的农民的政策措施要简便易行,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这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在推动改革的时候下定决心,肯花钱,并且把钱花对地方。
这项改革的根本目的我想有两个:第一,切切实实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第二,保证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稳定,并且取信于民。“信”的意思是什么呢?”信”就是中国人说的“义理性”,就是马克斯·韦伯说的“legitimacy”,就是一种管理能够让公众自愿服从或认可。因此,还有什么比“信”更重要呢?
管清友(中国社科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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