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陈新坦) 岛城执法重拳将直捣传销“老巢”。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明天起正式实施,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发出通知,该部门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展开拉网检查,重拳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据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对“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三种传销行为全面盯防,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同时,将对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者予以严厉打击;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和个人,以及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跨地区从事传销活动的非法组织和个人;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者也将依法查处。
“对从事传销或参与传销者将给予重罚”。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组织策划传销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参加传销者一旦被查处,工商部门除责令其停止行为还将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而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等条件的,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局还确定了清查重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城郊接合部居民楼,以及宾馆、礼堂等公共场所,违规出租房屋、会议室等场所。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一旦发现传销行为,可拨打“12315”、“85730729”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市工商局将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本报也将开通“82807428”举报传销热线,配合市工商局开展工作,市民发现相关线索也可拨打电话举报。本报举报传销热线8280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