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龙岩某县农村信用社分社负责人饶某,因迷恋“六合彩”,挪用16万元资金一事败露后,便将单位的85万余元资金取出,携款潜逃。近日,饶某被上杭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挪用16万元玩“六合彩”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饶某多次冒用他人姓名在该社贷款共16.4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今年2月底,饶某挪用贷款的事情败露后,他于3月4日下午,利用自己保管柜员业务操作卡的职务便利,通过电脑操作,将该社的20万元人民币转入自己的账户。接着,饶某又将该社的18万元分别转入到户名为周龙灿、林秋玉、何永光、陈小玉的账户(后查明均是饶某利用假名开的户),每个账户转入4.5万元,并雇请胡某(另案处理)到武平县中堡等农村信用社取款。
事情败露后携巨款潜逃
3月5日下午,饶某利用同样的方法,再次将该社的4.5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并取出现金,用于还清其冒用他人姓名在信用分社的贷款。当日18时许,饶某利用保管信用社钥匙的职务便利,打开该社金库,取出42.86万余元,携款潜逃。第二天下午,饶某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被抓获。至此,被告人饶某共侵占单位资金总计85.36万余元。案发后,共追回被侵占的资金75.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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