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舆论监督竟挟持副总编
台州耍横交警队长被撤职
据新华社电28日,中共台州市委宣布椒江区委和台州市公安局的决定:撤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交警大队长李小国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调离交警岗位。
10月20日上午,因为对《台州晚报》的一篇批评性报道不满,台州交警支队椒江大队大队长李小国在与报社副总编辑吴湘湖交涉时,双方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在扭打中,吴湘湖的手打到了李小国的脸。李小国随即打手机召唤30多名正在执勤的交警工作人员,分别开着警车,冲进《台州晚报》社。他们对吴湘湖粗暴动手,强行把他从五楼挟持至楼下,塞进警车。致吴湘湖全身多处皮外伤,经检查肝功能异常,构成轻微伤。一个多小时后,这些警察才放开吴湘湖离开报社。
事发数小时后,李小国即被停职。
在28日宣布处理决定的大会上,台州市委副书记朱贤良明确表示:发生这样的事件是极不应该的,《台州晚报》刊登监督报道,是正当的,椒江交警大队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这件事影响极其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他说,通过这件事,一是反映出公安队伍中少数领导和少数民警还存在严重的特权思想、霸王思想、执法不公、群众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二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执政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但少数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执政观念和执政方式没有随之改进,尤其对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认识还不够,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新闻链接:
百度一下(www.baidu.com)“台州交警”,找到相关网页约1,040篇。引起交警不满的报道是10月19日《台州晚报》刊登的《电动车上牌,乱收费吗?》一文。文章针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问题,反映了群众的意见,也客观报道了椒江交警大队负责人对此事的解释。记者卢纬波说,这篇报道是跟随台州市纪委、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暗访采写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