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金陵晚报报道】 读者投诉:“我辞职后,被扣押的450元押金和一个星期的工资250元拿不到。”
何浩说,今年春节过后,他应聘到佳和大酒店三步两桥店当厨师。他的工作是配置冷菜,每个月工资是1000元。酒店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一开始,他工作了一个半月后,该酒店只支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扣了450元作为押金。
因为不满意工作环境,在今年8月初,何浩第一次向老板朱小兵提出了辞职。朱小兵不让何浩离开,说找不到其他人接替他的工作,并称如果何浩走了,工资就拿不到。何浩只得又留了下来。
今年9月23日,何浩向朱小兵请一个星期假回老家泗阳。老板让何浩找一个顶替他工作的厨师。于是,何浩找来了一位会配冷菜的厨师,把工作交接后,就在9月24日早上回家了。在家里,得到家人支持的何浩下定决心辞职。一个星期后,他回到南京就打电话给朱小兵,再次提出辞职。但是,朱小兵还是原来那句话,不让他辞职。何浩不管了,之后没再回酒店上班。
佳和大酒店三步两桥店是在每个月15日发工资的。9月15日之前的工资何浩拿到了,还有9月15日到9月23日这一个星期的工资250元没拿。除了这些,还有就是一直被扣押的450元押金。何浩几次找到朱小兵讨要,朱小兵非但不给,还反说他突然辞职给酒店带来了损失,要他赔。
记者核实:佳和大酒店三步两桥店一位王经理称,朱小兵老板出差到连云港,有事找她就可以了。不过王经理得知是询问何浩的事情时,马上表示这件事情她管不了。
最后,记者终于找到朱小兵的手机号码与他联系上。朱小兵这样解释,何浩没有通过他的同意,没有做交接就直接离开了酒店,给店里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且,何浩走之前,冰箱里的菜也没有交接,造成不少菜坏掉了。所以,何浩要拿回自己的工资,就要先赔偿饭店的损失。
对此,何浩反驳说,他在回家之前就找了一个厨师顶替他的工作。他没经过老板同意就离开,是因为老板不同意他辞职。
朱小兵最后表示,何浩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他会按照仲裁结果,如果该给他的就给他。
律师说法: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还有,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收取员工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交抵押金、保证金之类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