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凶手昨日出庭受审张然
新报讯【记者张然】静海县男子王某与一对离婚夫妻产生矛盾后,纠集陈某等多人残忍地将二人杀害。杀人后,王某还指使陈某前往广州,用被害人的手机给静海一村民发短信,制造被害人仍活着的假相。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查明,赵某因故于 2004年2月18日与妻子田某协议离婚。离婚后不久的一天傍晚,田某到被告人王某父母处找王某,并在王家吵闹,恰被走到家门外的王某、陈某听到。王某非常气恼,为摆脱田某的纠缠,遂指使陈某将田某勒死,并将绳子递到陈某手中。随后,陈某按照王某的安排,将田某从屋内叫到院子东面的一间小屋里,与王某见面。过了一会,田某与王某边争吵边走出小屋,王某示意陈某动手。陈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绿色尼龙绳从田某的背后套住田某头部。之后,王、陈二人将田某摁倒在地,并分别持绳子的两端猛勒田某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二被告人作案后,将尸体的双手、双脚用绿色尼龙绳反捆,而后用绿色苫布包裹,外面则用黑色电话线捆绑。将尸体放入王某的汽车后备厢内之后,王某二人驾车前往独流减河。途中,二被告人下车将两块石头绑在尸体上,而后将尸体抛于静海县杨成庄乡的一条干渠内。
田某失踪后,其前夫赵某怀疑田某的失踪与王某有关,遂四处寻找王某,意图报复。王某得知后,找到张某(另案处理),指使张某纠集他人,准备殴打赵某。2004年2月27日中午,王某得知赵某到静海县城欲找其子进行报复,遂产生杀害赵某之念。当天下午,按照王某的安排,张某纠集了温某(另案处理)和四个东北人(均在逃)。另一男子王某某(在逃)则纠集了任某(另案处理)、程某、张某、张某某(均在逃)。当天,众人携带事先准备的镐把、铁管等作案工具,乘车在静海县杨成庄附近的公路上等候赵某。在拦截住赵某后,王某等人持械殴打赵某,致其头部受伤。随后,王某谎称送赵某去医院治伤,与陈某驾车将赵某带到某村王某废弃的工厂车间内,而后将赵某的手和脚用铁丝捆绑。为防止赵某与外界联系,王某等还将赵某的手机拿走。接着,王某将尼龙绳套在赵某的颈部,与陈某一起猛勒赵某,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二被告人将尸体用白色布单包裹,并用黑色电话线捆绑。当晚19时许,王某等将尸体抛于西青区一条污水河内。
2004年3月中旬,被告人陈某在王某的指使下赴广州,用被害人赵某的手机,以赵某的名义给同村一名村民发短信,制造赵某仍活着的假相,企图掩盖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王某、陈某抓获归案。
法院另查明, 2002年,王某在他人处借得一支五连发霰弹猎枪及子弹 10发,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王某非法持有该枪。2004年3月,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防止藏在车内的枪支和 5发子弹被发现,王某通知其兄(另案处理)将该枪和子弹转移。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昨天庭审中,王某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据悉,法院还将开庭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