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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车被撞残获赔后反悔 法院:私了协议有效
(2005-11-02 07:24:0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阮海伊实习生胡兰)“饭要人喂,每天要换几次纸尿裤。才45岁的人啊,还有一个13岁的小女儿,他的这一辈子怎么过?”看着躺在床上的袁鹰,家人都后悔不该签那个私了协议。
但后悔归后悔,前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重审后认为,当初袁鹰家人与肇事方签下的私了协议有效,不能反悔再要钱。
2003年1月,袁鹰和好朋友章零等3人都考取了驾照。同年6月,3人借了辆汽车一起练车。在江夏区江夏大道,当章零驾车时,车撞向路边大树侧翻,造成单方交通事故,袁鹰严重受伤,高位截瘫。随后,交管部门认定章零负全责。
为筹钱救人,在袁鹰深度昏迷的状态下,其父母代袁鹰与章零达成私了协议,由章零一次性拿出21万元现金赔偿,双方不得反悔,并作了公证。
袁鹰被抢救过来共花了23.63万元。去年3月,法医鉴定袁鹰属1级伤残,需专人护理,袁鹰家人认为当初的21万元过低,显失公平,袁鹰因此将章零告上法庭,要求章零按现行标准赔偿149.68万元。
法院认为,袁鹰家人经过慎重考虑代签了断协议,并非时间仓促、考虑不周;21万元与当时的赔偿标准相比较,并无明显悬殊,应认定协议有效。
另外,几人均为新手,应可预见到可能的危险,因此,袁鹰对自己的受伤应担一定责任。故判决驳回袁鹰的诉讼请求。
家属表示要上诉。(文中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