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刘志伟) 11月1日至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并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广东要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和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的要求。
广东过半社区办公用房困难
据了解,广东省共有5854个社区,其中办公用房困难的社区有3225个,约占总数的56.8%,其中2230个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或办公用房十分简陋。《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城市规划和社区划分要求,配备社区办公用房,确保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有址办公,到2008年全省所有社区办公用房实用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要求力争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社区配备有完善的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
省委副书记刘玉浦介绍说,全省有些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福利待遇偏低。《意见》要求把社区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上述经费实行总额包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其他地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常住居民户数超过2000户或流动人口较多、工作量较大的社区,应相应增加经费包干额。
两年内高发案路段装电子眼
广州副市长苏泽群在介绍广州社区经验时提出,目前广州市很多社区都采取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社区平安。据了解,在社区治安技防监控系统建设方面,广州逐步在街道社区公众聚集场所、主要街面和高发案路段安装电子监控装置,实现实时治安监控,及时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据介绍,两年内广州高发案路段有望安装电子监控装置。
《意见》还提出,社区设置要科学合理,与城市规模、自然条件、历史传统相适应。一个社区一般为1000~2000户,包括户籍居民和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居所、有相对稳定职业和收入的非户籍居民。超过2000户的非封闭式管理社区,一般应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划分。
会上还命名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等10个社区为“广东省平安和谐社区红旗社区”、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三眼井社区等50个社区为“广东省平安和谐先进社区”,授予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伍清玲等100名同志“广东省优秀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
昨日,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和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等省市领导前往广州平安和谐先进社区参观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