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财”,身为一公司股东的袁金才私刻公安机关印章、伪造死亡证明书等材料,从保险公司骗走保险金13.9万余元。当其以姐姐“死亡”为名,故伎重演时,被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联手戳穿。
渝中区法院日前以保险诈骗罪,一审判处袁金才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袁金才原为重庆川江进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股东,曾给本市多家保险公司代理过保险业务。虽定期有分红,但他始终嫌“来钱太慢”。
2001年3月,因患严重脑病,袁金才正在服刑的朋友罗建元(2002年7月因病死亡)被暂予监外执行。袁暂时安排罗到川江公司工作。
罗建元到川江公司上班期间,袁找到罗父亲,让其拿出3000余元为其儿子办理保险。罗父四方凑钱,3月15日,袁金才亲自到某保险公司渝中区分公司,以川江公司职工名义,为罗办理了人身安康综合、定额两个险种,并隐瞒了罗建元系服刑人员、且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不久,罗建元脑瘤发作,被送市五院治疗。
4月25日,袁金才找到某保险公司渝中区分公司,谎称罗建元3月16日下午上班时,被发动机压伤头部住院,要求理赔,并亲笔伪造了市五院的门诊诊断病历,骗得保险金9000余元。
9000余元轻松到手,袁大喜过望。7月23日,袁又到保险公司谎称,7月10日,罗建元在四川宜宾翠屏区屏山立交桥因车祸死亡,要求理赔,并私刻印章,亲笔伪造了宜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损害赔偿调解书、宜宾市公安局死亡证明等材料。见材料齐全,保险公司共计赔付了13万元。
一年下来平安无事,袁计划再“搞一扳手”。这次,他选择了同母异父的姐姐李某。
2002年6月23日,袁金才拿着李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川江公司员工名义,向某保险公司渝中区分公司申请,为李某办理了国寿团体人身险。同年8月7日,袁编造李某于8月6日从重庆返回宜宾时,搭乘桑塔纳轿车发生车祸,致其死亡的事实,并据此要求赔偿8万元。这次,袁金才又亲笔伪造了死亡鉴定及火化证明等材料。
接到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展开调查,发现“死者”李某居然还活着。保险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袁金才随后被抓获。案发后,袁退出了全部赃款。
记者 李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