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国际上被普遍重视的节能环保行业,在中国却遇到了诸多的阻力和难题,这在中国能源紧张和大力提倡节能的形势下,确实有些尴尬
□记者 王强
这是一则令热电企业心寒的消息。
今年以来,在浙江省的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两家国有商业银行,以总行发文为由,明文规定要从单机13.5万千瓦以下的热电联产行业中退出。其中,工商银行已经收回了在浙江省所有单机13.5万千瓦以下热电企业的贷款,甚至对打报告要求保留的优质热电企业也明令收贷。类似的情况也在江苏省发生。
坏消息远不止这些。今年9月29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热电联产企业聚集北京,向媒体通报行业生存困境。“虽然具体的统计数字还没有,但今年热电企业的经营状况肯定比去年更糟糕。”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王振铭说,“这个既承担着半公益性质而且国家明确重点支持的行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作为国内热电行业的唯一组织,热电专业委员会曾广泛收集热电联产企业的运行基本情况。该委员会指出,2004年,中国80%的热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热电联产企业可能有很多委屈,但从目前它们的经营状况看,我们银行收贷以规避风险有很明显的道理。”一位拒绝透露身份的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经理对《商务周刊》说。
热电企业的冬天
10月深秋,山东的天气已略感寒意。按照惯例,再过一个月,就进入了城市供暖的季节。
但位于济南市长清区的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厂区里却一片宁静。往年这个时候早已是一片忙碌的景象:管网检修,检试气压,烟囱冒烟, 汽轮机轰鸣。但今年,整个厂区见不到几个人,储煤场里没有一点存煤,发电机组和锅炉静静地躺在厂房里似乎有些时日了。
银座奥森热电公司承担着长清区几十万平方米的居民楼冬季供暖,长清区的居民们担心,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是否会在瑟瑟寒风中度日了。
“公司从今年3月15日供暖一结束就停产了,到现在半年多了。”在由厂房改成的办公室里,银座奥森热电公司的总经理王龙摊开手,对《商务周刊》记者说,“公司停产后,230多个员工就放假回家了,每个月只领取250元的生活保障金。”
从2003年开始,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加上受到政策环境的影响,银座奥森开始了连续的亏损。王龙给记者提供的数据是,2003年公司亏损800多万元,2004年亏损600多万元。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只有一台6MW机组的小热电企业,哪里承受得了连年亏损。”王龙说,在2004-2005年供暖季结束后,他们不得不停产,“我们是发一度电亏损一度,我们自己也算了笔账,在夏季供暖淡季发电的情况下,还不如给职工放假发生活费养着他们,这样公司赔的钱还会少一些”。
紧邻长清区的济南市平阴县,琦泉热电有限公司的日子虽没有银座奥森那么凄惨,但也正在苦苦挣扎中。
济南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原是平阴县热电厂,2001年改制为现在的民营企业。公司拥有3台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一台刚投入生产的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对琦泉公司来说,2004年是灾难性的一年,在今年1月22日召开的2004年度总结大会上,琦泉公司董事长董静波告诉员工们一个不好的消息,2004年琦泉亏损486万元。
“到目前为止,应当说公司仍处于最困难的时候,还是在低谷前行,没有摆脱困境。”记者采访董静波的时候,他刚刚从江苏考察用秸秆发电的技术回来。
记者在山东采访期间了解到,像琦泉公司这样维持下来的企业已属不错了,更多的热电企业不是被卖掉,就是像银座奥森公司那样停产。济南市里的几个热电厂虽属于国有企业,但也都处于亏损状态,据说一家热电厂已经连续4个月发不出工资了。
对于如何解决即将到来的冬季居民供暖,王龙也很痛苦。“企业真的是苦不堪言,我们已经连续为居民供暖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今年到现在煤炭也还没有落实。”他估计,最快也要到10月底以后燃煤才有可能到位。目前,公司的大股东虽然正在筹措资金;为了保证居民供暖,长清区政府也答应从财政上给以支持,但王龙认为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或许今年长清区居民又可以安心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了。”王龙说,“但这对于企业来说只是暂时的办法,我们地方热电企业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上温暖的日子呢。”
双轨煤的困境
近年来,煤炭价格的一路飞涨,和热电企业本身的尴尬市场地位,是造成该行业各企业日陷困境的一大原因。
在琦泉公司的煤场,堆积如山的并不是原煤,而是煤泥和煤矸石。
“现在原煤的存量只有2000来吨。”琦泉公司企管部主任张召庆曾经负责过煤炭采购工作,他告诉记者,这点原煤存量还不够一周用。
为了节约成本,琦泉公司不得不采取了原煤掺烧煤泥和煤矸石的办法。“这样成本会大大降低,现在煤泥价格是每吨280元,矸石更便宜,每吨只有50元左右。”琦泉公司总经理王文华告诉《商务周刊》,如此一年下来就能节约成本1000多万元。
琦泉公司董事长董静波回忆,2003年,琦泉公司全年原煤采购平均价格是每吨220元。煤炭价格是从2003年9月开始上涨的,2004年1—4月份每吨煤价格达到340元左右,5月份涨到410元,7月份煤炭价格升到每吨430元,8月份再次上涨到445元。到10月15日,山西、河北煤的到厂价每吨已达到470元,是两年前的两倍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王振铭也注意到,近两年,全国的热电企业都在遭受了煤炭价格暴涨的压力。他告诉记者,浙江热电企业的到厂煤价平均从2003年12月的每吨380元升到了2004年12月的每吨550元,上涨幅度达到44%,有些地方上涨幅度竟超过了100%。
“公司每年耗煤13万吨左右,仅此一项,就增加了成本2600万元。”董静波说,“煤炭占到公司生产成本的60%以上,煤炭价格的上涨给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了很大冲击。”
王文华回忆,去年最艰难的时候,公司存煤也就只有一两天的用量。
银座奥森的情况更糟糕。王龙告诉《商务周刊》,去年让他最痛苦的,就是第二天要烧的煤头一天还没有着落,煤场的工人往往在深夜12点,还在翘首盼望运煤车到来。
“最后逼得我们没办法,开始试验利用秸秆,但没有成功,今年我们只能烧煤泥和煤矸石了。”王文华说。
其实,5年前琦泉公司就开始试验掺烧秸秆了。董静波回忆,最初在研究秸秆发电的时候,煤炭价格才140多元,当时烧秸秆的成本与烧煤的成本差不多,所以就没有试验的动力,而且当时国家政策也不到位。
“现在煤炭价格这么高,应用秸秆作为燃料就有了现实的动力和成本空间。”董静波这次去江苏的目的,就是与清华紫光和一家叫日新垃圾环保设备厂的日本企业合作试验秸秆发电。
“我们进行秸秆发电试验也是出于无奈。”董静波说,国家虽然实行了“煤电联动”,但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也只有省级电网以上的大电厂,而地方中小型热电企业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政策庇护。
王龙也认为,作为具有半公益性质的热电企业,政府在煤炭价格上应该给于考虑。但现在的问题是,热电企业出现了“一边是市场,一边是计划”的倒挂难题。
“这一边,热电企业用煤是完全市场化的;而另一边,热电企业生产的电和热的价格却受政府严格控制。”王龙反问到,“在经济转轨中出现的难题,却都要热电企业来承担,导致企业大面积亏损,现在银行又以防范风险为由不愿意给我们贷款,这怎么合理?”
“直供”风波的背后
县城里的琦泉公司之所以日子比省会城市里的银座奥森稍微好过一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该公司2004年的一次“电力直供”。
按照《电力法》,热电联产企业发的电必须上网销售,而在此过程中,热电企业总是要面对电网公司的垄断压制。琦泉公司的电力直供正是打破了这个多年的规则。
与琦泉公司只有一墙之隔的是齐鲁制药厂的平阴分厂。这家制药厂的年用电量在7000万千瓦左右,以前一直从平阴县供电局买电,电价是0.60元/千瓦时。
2004年初,齐鲁制药厂平阴分厂找到老邻居琦泉公司,与他们商量是否可以实现直接供电,不再通过供电局买电。双方都算了一笔账,如果制药厂从琦泉公司拿到的直供电价是0.50元/千瓦时,制药厂一年节省的电费就达到700多万元;而对于琦泉公司来说,0.50元的电价比卖给供电局的最高电价一度0.43元也要高出7分钱,这样算下来,琦泉公司一年增加的收入也会有400多万元。
双方一拍即合,为了防范政策风险,两家很快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书》,制药厂以现金形式出资307.3万元,占有琦泉公司46%的股份。
2004年5月13日,一场悄悄进行的电力直供行动开始了。董静波带领公司运行检修、行政后勤的30余名员工,与隔壁的制药厂一起,从下午2点至次日凌晨3点,将总长900米,重达10余吨的电缆敷设到位。
随后,琦泉公司向县供电局发了个通告函,告知供电局今后琦泉公司发的电不再上网销售。据说当时供电局大为恼火,立刻对琦泉公司采取了“解网”的惩罚性措施,并到县政府告了琦泉公司的状,指责琦泉公司违反《电力法》。因为《电力法》第25条明确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显然,琦泉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电力法》,直到现在董静波对此也没有异议。但他认为,从电是商品的角度看,直接供电是合法的。
他说:“我国现行的《电力法》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上述规定纯粹带有垄断性质,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应尽快对以上政策做出修改。”
琦泉公司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意见,最终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供电局做出了让步,承认琦泉热电公司与齐鲁制药厂平阴分厂“由于是联营性质”,所以今后不再追究干涉琦泉公司与制药厂之间的电力直供,但是不允许琦泉公司今后再与其他企业或者终端客户进行“直供”。
“当时把我们逼到绝路了,我们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当然,问题的根本不在地方电力部门身上,而在电力体制上。”董静波说。
王文华告诉本刊,1990年代初,国家为了支持热电行业,规定的热电上网电价比较高,但电力行业对热电企业并不待见,因为热电的电不如大电厂便宜,所以行业政策总是限制热电的发展,两个行业出现了很多矛盾。
最严重的时候,琦泉公司的上网电费长时间得不到结算,一拖好几个月,最高时拖欠到850万元。这对于当时年销售收入只有2000万元的热电厂来说简直无法忍受。
2001年,平阴热电厂正式改制,更名为济南琦泉热电有限公司,改制当年,公司希望平阴县供电局参股,但供电局拒绝了。
琦泉公司总经理王文华介绍说,2003年,“本着合作的精神”,琦泉再次吸收平阴县供电局掺资入股,这次供电局答应了,正式以46%的股份进入。
但是在将近一年的合作期间,双方在企业共同发展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开不成,在一些项目上通不过,一开会就争吵。”王文华说。
2004年3月,煤炭价格开始上涨,琦泉公司经营面临严峻的形势。就在公司处于生死边缘的时候,县供电局宣布撤资,这对琦泉来说无疑打击沉重。
更令琦泉公司愤懑的是,按照规定,供电局针对热电有一个计划发电指标。一直以来,琦泉公司卖到供电局电网上的电价,计划发电指标内的电价是0.43元/千瓦时,而指标外的电价只有0.28元/千瓦时。
“0.28元的电价连煤钱都不够,而且计划发电指标还占不到公司总发电量的一半。”王文华说。
“给热电企业规定一个计划发电指标显然是不合理的。”王振铭认为,规定计划发电指标的结果只能是热电企业发电越多,赔钱越多。尤其是到冬季热电厂必须要保证供热,超发电量肯定大增,而计划发电指标却并不增加。
其实早在2000年,原国家计委等4部委就联合发布过一个1268号文件,在这份《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中就有明确规定:热电联产可以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
但在强大的部门利益面前,再好的政策和规定都被无形消解了。
一部好“经” 如何念?
与单纯的热电分产相比,热电联产的综合能源利用率很高。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长期关注热电联产行业,他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火电厂的能源利用率仅在35%左右,而热电联产的能源利用率都在45%以上。鉴于此,热电联产在国际上受到普遍重视,被认为是为数不多的能在短期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技术。目前,许多欧洲国家已经完全放弃了建设大型火力发电厂,转而重点发展小型热电项目。
在中国,其实国家宏观政策对热电联产的态度也是明确支持的。
据王振铭介绍,国家在1997年11月制定的《节约能源法》第39条就明确“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效率”。2000年,为落实《节能法》,原国家计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1268号文),给出了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的具体办法。而在2004年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已经将热电联产作为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虽然从大方向上国家倡导热电联产,但是在具体的财税、金融等政策上针对热电联产企业的扶持却远没有到位。而在美国和欧洲,都明确对热电企业进行补贴或是贷款上优惠,甚至免税。
“与其他行业相比,热电企业所承受的税负很重,极其不合理。”琦泉公司副总经理郭瑞忠多年跟踪和研究热电行业的政策和税收,他发现,热电行业的税负高于其他行业的税负,平均税负率在9.5%左右,而一般其他行业的税负在5%-6%之间。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的持续飞涨,让琦泉热电公司每月亏损120多万元,扣除企业折旧和工资后,每月仍亏损30万元。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每月缴纳30多万元的增值税——这是郭瑞忠从琦泉公司近6个月来的财务报表上看到的。
这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感到对热电企业的增值税计税方式肯定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在查阅了大量的有关增值税法规和公司财务数据后,郭瑞忠发现,国家设置增值税的初衷是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增值税只对商品流转额中的法定增值部分征税,其基本特征是本环节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新增值部分征税,税负不受环节多少的影响。而在琦泉公司所缴的增值税中,销项和进项的税率不匹配相差达到3%。他进一步按照目前在煤炭购进价格450元/吨计算,更发现热电公司即使在电力产品没有增值的情况下,也要缴纳增值税,而且税负很高。
“这显然与增值税设置的初衷是相悖的。”郭瑞忠说。
记者在采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王振铭时,他也认为目前热电联产企业的税收负担确实过重。
王振铭告诉记者,1994年前,国家为扶持热电行业,对供热实行零税率,热电企业按5%缴纳营业税,且实行先征后返还政策,以补贴供热亏损。但1994年税制改革后,热电行业被列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在原来不含税价格上,上网电价按17%扣除销项税,供热按13%扣除销项税作为销售价格进行核算,这其实无形中使热电行业价格下调了17%和13%,使热电行业的效益下降,经营困难。
在进项税方面,主要原材料的煤炭中,按煤价的13%、运费的7%抵扣进项税,平均后进项税不足10%,水费按6%抵扣进项税。“这样全行业税负高达9%-11%,远高于其他行业水平。”王振铭说。
郭瑞忠告诉《商务周刊》,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整个生产和流通环节全面推行。1994-2003年10年间,济南市琦泉热电公司供电环节增值税率为17%,供热环节为13%,平均税负为10.5%,因增值税取代产品税,10年间平均税负上升6.9%,琦泉公司为此多支出税金2088万元。
韩晓平极其推崇丹麦在发展热电联产方面的经验。他注意到,丹麦人均GDP已经达到了3万美元,但人均年能耗却只有3.4吨标准油,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的耗能水平,而且全国的能源利用率超过了60%。其关键正在于丹麦大力推广热电联产技术。他告诉记者,在丹麦,实现了严格的能源环境税收机制,对于能效不达标的发电系统征收0.1丹麦克朗/千瓦时的税款,对于达标的发电企业免税,对于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超低排放的发电企业,则从该项税收直接进行补贴。1998年,丹麦还修改了《电力法》,规定电力调度时对小型热电联产和再生物质产生的电力要优先购买。
2004年7月,王文华也曾专门就生物质发电到西欧考察过。他发现,欧洲国家大部分都有明确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热电联产行业。在丹麦对热电并网有严格规定,电力公司一年必须销售热电厂发出的电达到一定比例,如果不能达标,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用这部分钱补贴热电厂。
王振铭告诉本刊,热电委员会在2003年4月份公布的《关于促进热电联产企业进一步发展有关政策的建议》(征求意见稿)里,就已经提出要适当减轻热电企业的税收负担。并消除热电联产进入电力市场的障碍,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而针对超高的煤炭价格,专家们和企业管理者们都认为,应当实施“煤热联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从今年8月开始酝酿实施一项旨在解决热电企业生存难题的政策,该政策将建立煤炭价格和热力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但王振铭告诉本刊,这个方案针对的只是单纯的居民供热企业,范围还是过小,应当最终包括所有热电企业。
韩晓平认为,更关键的是,在推动“煤热联动”的同时,更应该争取放开热价,让供需双方根据需求自主商定供热价格,政府应逐步退出,只监管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真正实现热电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让发改委都头疼的高昂的煤价,发电成本与上网电价的巨大倒挂,让背负节能美名的热电联产企业举步维艰,直至造成多数热电企业亏损、破产、倒闭。再加上高额的增值税税负,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拒绝贷款和收贷,现实中的一切,与国家鼓励热电联产的口头宣示都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没有什么是容易的,环保和节能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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