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剑锋
代课教师的低工资与贫困令人震惊。而本报记者的调查表明,在甘肃渭源等贫困地区,代课教师仍然是贫困农村的教育支柱,如果失去这根支柱,这些地方的义务教育就将崩塌。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地方,因为代课教师不满这种严重的同工不同酬而辞职,并致一些教学点停办。
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嘉毅教授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中国西部12省区市有逾50万的代课教师,以每名代课教师带 20名学生计算,他们至少承担了1000万农村孩子的教育任务。他们的素质、他们的去留,直接关系到这1000万孩子的命运,关系到义务教育在西部的命运。
王嘉毅认为,在国家的宏观制度安排不可能立即调整的情况下,当务之急是解决代课教师的眼前之困。目前,甘肃省对乡镇的招聘人员进行了成功的聘用制改革,提高了他们的待遇。这一经验可用到对代课教师的转正和聘用上。可考虑给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代课教师转正,提高中等水平的代课教师待遇,辞退低素质的代课教师,并对在职的代课教师进行教育培训。
他认为,这虽然必将增加省政府的财政预算,但因为甘肃的代课教师只有3.2万人,以最高限每人每年增加1万元收入计算,最多也只多支出3.2亿元。这个数目对一个省级财政不会造成结构性冲击,但却可对农村教育带来结构性改善。
另一个解决办法,他认为可设立一个半官方性质的代课教师基金会,由中央政府出资一部分,号召社会捐赠一部分。他和渭源县委副书记李迎新有相似的看法:因为代课教师的总人数不是特别大,所以这应该是“三农问题”中最容易解决的一个问题。
据《现代教育报》报道,截至2004年底,我国农村小学共有代课教师约60万人。王嘉毅算了笔账,仍以给代课教师每人每年增加1万元计算,全国60万代课教师,也只增加了60亿元工资支出。
但这并不是治本方略。
事实上,义务教育的城乡失衡、东西失衡已越来越明显。教育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今年5月25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民盟甘肃省委的一份调查报告则对教育部的“均衡发展”理念作了遥相呼应的阐述:这种均衡应是给予农村教育以“ 国家公共事业”的身份和待遇;这种均衡应是国家教育财政向农村倾斜,补偿几十年来历史的欠账;这种均衡就应是城乡享有一样的入学机会,保障教育财政平等、教育条件平等和成功机会平等,使国民教育成为社会公平的标志。
这种均衡观衍生于“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衍生于有关公平与正义的人类普适价值,且是调整义务教育制度安排的观念前提。
在这种均衡观下,民盟甘肃省委的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些颇具参考价值的制度设计。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现实,说明目前由县级财政作为义务教育投资主体的制度设计出现了“不适症”,这是由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稳定造成的,所以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上改为中央或较高层次的政府比较合适。
报告介绍,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在推行义务教育之初,都曾将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责任定在基层地方政府,这种低重心的投入体制给基层带来沉重负担,造成义务教育办学困难。后来,这些国家调整义务教育投入主体,强化中央、联邦和高层地方政府的义务教育事权,这种问题就迎刃而解。
在确定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后,重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体制也甚为必要。报告认为,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可采用教师工资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分担,基本建设和危房维修由地、县、乡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模式。
因为,如果教师工资由省或中央财政发放,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就从过去重视对义务教育的实物投入转向对人的投入,会使教师队伍在获取工资方面不再受地方财政局面的影响。而地方政府由过去对人(教师工资)的沉重投入,转变对物(教室等硬件)的投入,负担变轻,对官员的政绩考核也直观,易于诱发他们对教育的投入热情。
如果这样的制度安排能最终达成,那将不只是对60万代课教师与1200万农村孩子的福祉,而将是对整个中国农村、对整个中国社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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