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贵州省贵阳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连续4年在贵州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前不久,贵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开辟案源的三条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受到与会者的广泛好评。
贵阳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实行了分片对口责任制。反贪干警进行责任分工,分别与辖区内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相关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工作交流和沟通,了解有关情况,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贵阳市佛教协会原秘书长吴小非、出纳罗琴等人挪用公款案就是通过实行分片对口责任制发现的。
他们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实行违纪违法行为备案制,从违纪违法行为中发现线索。该市《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备案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有违法行为或在处理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时,两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当地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移交检察院反贪部门处理。清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马安国等人贪污案,就是通过实行违纪违法行为备案制发现线索后查处的。
另外,他们还在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该市检察机关在贵州省地质勘探、国土资源管理、教育等系统查处的数十件贪污贿赂案件,就是通过“抓系统、系统抓”撕开重点领域腐败黑幕的。(记者周以明通讯员邓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