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3日讯(记者彭东)3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隆重举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姜大明,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为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青岛、烟台等市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个人颁奖。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传升,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伟,省政协副主席王修智出席会议。副省长张昭福主持会议。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全国评选出首批9个“全国文明城市”,我省青岛、烟台两市榜上有名,济南、东营、威海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83个村镇、121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在今天的会议上,省军区副政委、省文明委副主任黄辉道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决定》,全省有24个城市(县、区)荣获“省级文明城市(县、区)”称号,26个城市(县、区)荣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县、区)”称号。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敏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是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的综合反映;是各条战线、各个方面按照省委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生动表现;也是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良好基础的延续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