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对各地中小学落实情况展开检查督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3日表示,年底前,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落实巡逻力量;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他同时要求,对接送学生的所有司机都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上线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已经专门成立了多个检查督导组,从现在起到年底,将持续不断地对各地特别是36个重点城市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要建立月通报制度。对各地的宣传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门进行考核奖惩。对工作推而不动的,因“八条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消除,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相关新闻
广东已增选3085名法制副校长
广东大力整治校园治安环境4个多月来,已经查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45起、治安案件449起,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1789个,向校园增派保安员2077名。广东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昨天,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工作。随后,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小云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治安稳定。
今年6月16日,公安部、教育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目前,广东已经在校园增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3085名,在校园周边复杂路段和上、放学时段派员维护交通秩序,在校园周边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2867处、增划人行横道线1316处、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323处,增设临时停车泊位2988个,对校园进行消防检查7226次。(作者: 田霜月)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