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省在全国又率先进行以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改革的一个“中坚”部门,省财政系统将采取什么措施,推进这项改革,建立基层财政工作新机制?10月25日,记者专门走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春雨。
“推进财政改革,转变财政职能,完善财政体制,既是建立基层财政工作新机制的重要内容、迫切要求,又是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必要保障。”周春雨这样说。
谈及这场改革全省财政系统所要达到的目标,周春雨说:“通过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建立直接高效的县乡财政管理新机制;通过全面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通过转变县乡财政职能,推进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改革,建立基层财政面向农村服务新机制。”
“要达到上述目标,省财政系统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周春雨接着说,省财政厅首先选择庐江、南陵和怀远三县为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县。按照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三地正在转变县乡政府职能,科学界定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明确划分县乡收入范围,合理确定乡镇财力保障水平,使乡镇财力与其承担的支出责任相适应。
其次,今年开始全省财政启动了一项“县乡财政振兴工程”,旨在3-5年内,县乡财政状况能得到明显改观。除了基层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外,该项工程的目标还锁定在:使干部职工工资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基层政府债务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消化等等。与此配套的措施有:省财政继续执行县级税收收入增收奖励发展资金的政策;安排一定的贷款贴息和奖励资金,支持县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减轻县乡财政负担,严格控制县乡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的增长,选择10个县开展化解县乡政府债务试点等等。
省财政厅还在金寨县开展将原来的乡镇财政农税大厅转变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改革试点,由乡财政牵头,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此举方便了对农民的服务,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同时也拓展了乡镇财政的服务职能,符合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