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4日讯(记者温涛)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济南市教育部门4日公布了新制定的《济南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预案对于学校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类别进行了界定。在这些事故中,死亡1人以上、重伤或中毒2人以上(食物中毒3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均为重大事故。
预案要求,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在事故发生6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有关处室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同时应该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此外,预案要求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应该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学校应急预案。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教育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