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通行费调整方案15日听证
本地车年票涨幅缩小 外地车次票部分提价
本报讯 (记者/李卓华 米娜通讯员/李荣坤)今年8月佛山市举行了“路桥通行费年票标准调整听证会”,部分听证代表提出适当调整对外地车辆征收的次票标准等意见(详见本报8月30日B03版)。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意见提出《佛山市车辆通行费年次票标准调整方案》,佛山市物价局决定于本月15日对此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佛山市物价局近日公告,将于本月15日在佛山市佳宁娜酒店召开佛山市车辆通行费年次票标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有两项,包括听取听证代表对调整三、四、五类非营运车辆年票收费标准和调整部分次票收费标准的意见。
据了解,此次拟调整的三、四、五类本市籍非营运车辆年票收费标准,提价幅度适当降低,三类非营运车辆年票标准调整为3060元/辆,比原调整方案的3480元/辆减少420元;四类车调整为4080元/辆,比原方案的4560元/辆减少480元;五类车调整为4200元/辆,比原方案的5160元/辆减少960元。
此外,本次拟调整次票收费标准的只有两种车型,二、三类外市籍车次票收费标准分别从现行的每次8元/辆和18元/辆调整为10元/辆和20元/辆。
据介绍,在今年8月的“路桥通行费年票标准调整听证会”上,部分代表对本市籍部分车型年票标准调整幅度过大,以及大多数代表对外市籍车的次票收费标准过低等不合理问题提出了意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意见修订了原方案,提出了调整本市籍部分车型年票标准和适当提高部分外市籍车辆次票标准的方案。
链接
根据佛山市有关规定:
一类车为二轮摩托车;
二类车为9座以下小车、机动三轮车、9座以上20座以下(含20座)客车以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
三类车为21座(含21座)至50座(含50座)客车以及2吨至5吨(含5吨)货车;
四类车为大型专用货车以及5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
五类车为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