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十措施严防禽流感
加强对饲养、运输、销售、屠宰禽类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防护;防疫措施不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报讯 合肥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昨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10项综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坚决阻断禽流感疫情对人的传染,重点加强对饲养、运输、销售、屠宰禽类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防护。
这10项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对因组织不力,防疫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及时等工作失职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疫情和病死畜禽报告制度;
普及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养殖户依法免疫,并采取消毒、保洁、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
加大检疫和检疫执法力度,以检促防。未经检疫和无检疫证明的家禽一律不准运输,家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一律凭检疫证明进场交易、屠宰;
加大疫情应急处置力度,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重点加强对饲养、运输、销售、屠宰禽类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防护。各级工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家禽批发交易市场要严格执行市防指《关于加强家禽交易市场监管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告》,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
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各级防指要进入正常运转状态;
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增加30万元禽流感防控专项经费;
加大防疫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防疫责任、疫情监测报告、免疫密度、病死禽类处置等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防疫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改进饲养方式,改善大棚密闭式养殖的饲养条件和环境,着力发展生态养殖,提高家禽抗病能力。
(饶东平 本报记者 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