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晓明实习生王涛)网通调整收费周期,在过渡账期按照每分钟0.02元收费。律师杜建峰计算后认为,按照自己申办的包月收费标准,每分钟才0.016元,于是状告网通北京通信公司多收费,要求退还多收自己的3.81元。西城法院昨天开审此案。
今年8月1日零时起,网通调整计费周期,将原来“从上上月21日至上月20日”的收费周期变更为按自然月收费。7月作为过渡账期,收费周期调整为6月21日至7月31日,账期增加了11天。过渡账期的收费标准为“月使用费不变,超出部分按每分钟0.02元收取”。
杜建峰选用的是限时100小时,月使用费99.5元。杜建峰计算发现,“如果限时包月最大化使用,可享受每分钟0.016元的服务,0.02元的标准超过了该数值。”杜建峰认为,产生“超时”的原因是网通单方延长计费周期,收费标准也应以0.016元/分钟作为上限。
法庭上,网通的代理人算了一笔账:网通宽带收费共有6档,杜建峰99.5元包100小时只是其中一档,在6档资费标准中,有4档每分钟超过0.02元,有的甚至达到每分钟0.033元。6档标准进行平均,每分钟收费达0.0228元。“网通结合各类客户群,综合考虑,定价2分。”网通表示,仅宽带一项产品,网通就让利1900多万元。网通代理人还针对杜建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计算,得出结论,杜建峰除了9月份每分钟少于2分,前7个月都超过了2分钱。“不但多数客户受益,而且杜建峰也受益。”
但杜建峰认为,即使2分钱的标准有4个档的客户受益,并低于平均水平,但也不能用牺牲另外2档客户利益的方式去换取多数客户的利益。他也不认可自己受益,认为那是他没有最大化使用,是自己放弃了该权利,不能因此说明按照2分钱收费就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