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少鑫
据报道,为了配合广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2007年广东高考将进行改革。省教育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2007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拟采取“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的方式进行。
不难想象,这一方案一旦通过,它仍然会像以往任何一个高考改革方案一样,对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产生强烈的导向性,广大中小学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将会产生急剧的变化。
作为全国大规模选拔性统一考试的高考在长期实行中其利弊得失都充分显露出来,因而要求改革高考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但是,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看待统一高考的利弊时,须知“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的道理。高考固然存在种种弊端,有的甚至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但它的积极作用却是主要的。这也正是高考这一深含公平精神的考试选才方式,在饱受政治运动的摧残和众多的非议后仍得以长期实行的根本原因。因此,对于统一高考这一适应中国国情与文化的招生制度,在没有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替代办法之前,若置高考积极的社会意义和巨大的历史作用于不顾,轻言废止乃至轻率行废,可能造成比现有弊端严重得多的问题。
事实上,从表面上看,高考不过是高等学校招收新生的考试,但高考竞争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文化根源,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众多的社会矛盾和教育问题集中地在高考中体现出来。正因为如此,把高考的存废问题看作是解决问题与弊端的唯一办法无疑是把高考改革简单化。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高考改革,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是:第一,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科学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从事实的层面研究这一政策的颁布对教育及整个社会将要产生什么效应,以说明这一政策的正确与否。第二是哲学方面的问题,不涉及对事实的分析和预测,而从价值的层面向我们提供判断一种教育政策是否可以接受的根据是什么。理清这两个问题,我们才能使高考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进行。